一、制定本《划分方案》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加强环境噪声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2020年我县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规定,结合横峰县中心城区规划及用地现状等情况,对横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特制定本划分方案。旨在提高横峰县中心城区噪声污染防治水平,改善横峰县声环境质量,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本《划分方案》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4、《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
8、《声学、机动车定置噪声测量方法》(GB/T14365-93);
9、《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T12525-90);
10、《声校准器》(GB/T15173);
11、《积分平均声级计》(GB/T17181)。;
12、《篮彩购买app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 号),2017年11年10日;
13、《横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14、《横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建设用地局部优化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图。
三、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本次声功能区划范围为《横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中的规划控制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24km?,本次声环境功能区总划分面积为8.2553km?。
四、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城市区域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规定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用于康复疗养院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教、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边界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4b类为铁路干线(铁路专用线除外)两侧区域。
交通干线边界线包括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和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
五、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3-578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