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府字〔2023〕1号
横峰县人民政府
篮彩购买app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兴安街道办事处、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横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
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令第675号)、《国务院篮彩购买app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篮彩购买app建立残疾儿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8〕2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篮彩购买app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府发〔2021〕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全面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从2023年开始,对0—9岁(不满10周岁,下同)需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实行应救尽救,实现0—9岁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一)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二)坚持民生为主、提标扩面。以人为本,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救助的年龄段,取消家庭经济条件限制,体现社会公平,确保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三)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救助对象范围
具有横峰户籍,0—9岁,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二)救助主要内容
1.基本康复训练。为0—9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
2.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盲杖;为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单耳)、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基本型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3.手术。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三)救助标准
1.基本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年。所有救助对象享受9岁以内接受基本康复训练不限年限的全程救助。
2.辅助器具适配。视力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盲杖每人补助标准为100元;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听力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植入人工耳蜗产品(单耳)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0元、适配助听器(双耳)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元。
3.手术。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0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0000元。以上救助标准为横峰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最低标准,最低救助标准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康复服务价格变动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三、工作流程
(一)自愿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确定
县残联负责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进行审核。
(三)实施救助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经县残联审核通过,残疾儿童监护人方可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四)费用结算
无论是定点康复机构还是非定点康复机构、或手术机构、提供辅具的厂家、电商,都必须提供合法的可报销票据。票据由县残联汇总存档后并上报复印件至县财政局,由财政局与残联结算后,发放至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的银行帐户上。
四、救助管理
(一)康复服务管理
县残联应会同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国家、省现行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及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地相关服务规范和管理细则,建立科学、专业的康复服务流程、康复技术控制及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残疾儿童得到规范的康复服务。
(二)定点机构管理
定点康复机构由县残联组织会同卫健、教体、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建立定点康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康复基地发展成为定点康复机构。定点康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和标准要求提供康复服务,有弄虚作假套取康复救助资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应终止其定点资格。
(三)救助信息管理
县残联要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加快建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救助对象需求与残联、民政、教体、卫健、医保、乡村振兴等各部门救助资源,以及与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救助资源对接机制,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的有机结合。民政、教体、卫健等部门应定期向县残联反馈本系统残疾儿童帮扶救助信息,残联应及时收集汇总受助儿童信息并录入数据库。
(四)政策衔接工作
县残联要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共卫生服务、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政策的有效衔接,制定具体的政策衔接办法,统筹解决残疾儿童康复费用和康复期间家庭生活困难等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在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下,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对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县政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康复救助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康复救助工作水平。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县残联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筛查掌握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做好救助对象审核以及定点康复机构综合监管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建立稳定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康复救助资金及工作经费,做好康复救助资金的结算与监管工作。县教体局要加强对教育部门举办和审批的特殊教育学校(培训学校)等开展康复教育的管理,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县民政局要筛查掌握福利院残疾孤儿信息,加强对定点康复机构的管理,组织好福利机构内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做好残疾儿童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县医保局要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县人社局要建立完善康复专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县卫健委要发挥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用,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评估与转介,加强对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县发改委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合理的康复服务定价机制,加强价格监管。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大困难残疾儿童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康复机构的安全监管,推动完善康复机构准入、诚信评价等管理机制。
(三)落实资金保障
县财政应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除了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各地给予的补助资金,不足资金可从县级残保金中列支。
(四)提升服务能力
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康复机构设置规划,将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健全完善以政府开办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医疗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为主体、社会康复机构共同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网络。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培养,不断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捐赠。推动建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五)加强监督管理
县政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情况列入监督督办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教体、民政、卫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商残联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县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政策宣传
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大力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解读和宣传,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了解基本申请程序和要求。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实施,横峰县人民政府篮彩购买app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横府发〔2019〕8号)同时废止。县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大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