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名称 |
反馈的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信州区政府办 |
1. 建议将“首套房屋交付证明”修改为“最后一套房屋交付证明”; 2. 建议在“四、质保金退还的特殊情形”中增加一款“文件下发后书面申请提交退还质保金的项目均按照此管理办法执行”。 |
部分采纳 |
2 |
广丰区 |
无意见 |
|
3 |
广信区政府办 |
无意见 |
|
4 |
经开区 |
无意见 |
|
5 |
高铁新区管委会 |
无意见 |
|
6 |
横峰县 |
无意见 |
|
7 |
弋阳县政府办 |
1. 在小区未完成交付使用之前不建议保修金退还,其他未按规划设计图施工、完成规划内容不能参照执行,应完成后经全区业主通过后执行。 2. 建议将第二条(四)中,“质保金管理机构在公示期间内未收到书面异议或者异议内容与物业保修没有直接关联的,”改为“质保金管理机构在收到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无异议说明或者异议内容与物业保修没有直接关联”。 |
部分采纳 |
8 |
铅山县 |
无意见 |
|
9 |
玉山县 |
1. 建议将“首套房屋交付证明”修改为“全部房屋交付证明”。 2. 第二条(三)中“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未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无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限满后出具无异议的书面证明”,操作复杂有难度,建议删除。 |
部分采纳 |
10 |
德兴市政府办 |
无意见 |
|
11 |
婺源县 |
无意见 |
|
12 |
鄱阳县 |
无意见 |
|
13 |
余干县政府办 |
无意见 |
|
14 |
万年县 |
无意见 |
|
15 |
市发改委 |
无意见 |
|
16 |
市公安局 |
无意见 |
|
17 |
市财政局 |
无意见,建议制定《上饶市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 |
不采纳。理由:《物业管理条例》对缴存使用有明确表述,不需重复。 |
18 |
市自然资源局 |
无意见 |
|
19 |
市城管局 |
无意见 |
|
20 |
市市管局 |
无意见 |
|
21 |
市人防办 |
无意见 |
|
22 |
市消防支队 |
无意见 |
|
23 |
广信区住建局 |
无意见 |
|
24 |
德兴市住建局 |
无意见 |
|
25 |
余干县住建局 |
建议将“质保金退还的具体审批流程由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依法确定。”中的“物业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 |
部分采纳 |
26 |
万年县住建局 |
无意见 |
|
27 |
横峰县住建局 |
无意见 |
|
28 |
经开区住保中心 |
“建设单位可以在同一开发项目所有房屋综合验收交付使用满5年(物业保修责任期满)的三十日前”修改为“建设单位可以在该批次房屋综合验收交付使用满5年(物业保修责任期满)的三十日前”。 |
采纳 |
29 |
三清山建设房管局 |
无意见 |
|
原文地址:http://zjj.zgsr.gov.cn/zjj/gfxwj/202209/6b96345f26a64a0f90cde129c8b40fe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