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摘自环评报告)拟审批给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受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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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国道东路132号
邮 编:334303
项目名称 |
横峰县凯源水泵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水泵铸件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横峰经开区 |
建设单位 |
横峰县凯源水泵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盛嘉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横峰经开区迥垅路103号,中心坐标为E117°34 ' 44.807",N28°23'58.431",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技术改造,本次环评仅对新增工艺进行评价。主要原辅材料有:生铁、成品覆膜砂、钢丸、石英砂、水性防锈漆、机油等。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生铁熔化、覆膜砂、射芯制模、浇铸、成型、自动落砂、抛丸、表面修整、浸漆、机加工、检验、包装、成品入库。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公司雨水、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最后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二)加强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处理,覆膜砂射芯废气、浸漆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落砂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加强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该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交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布袋收集粉尘及沉降粉尘、机加工金属屑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漆桶交由原料厂家回收,水性漆渣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三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调查。调查结果没有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