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解读 横峰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1269”行动计划,提升铜基新材料先进制造业集群协作融合、一体发展;进一步推动横峰经济开发区开展现代化锂新材料园区建设;落实“工业强县”战略,促进横峰经济开发区的土地合理利用和各项建设协调、健康、有序地发展;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 发展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15.35公顷,现状用地中居住用地2.3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08公顷,工矿用地372.5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为51.5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87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71公顷,水域29.81公顷,耕地52.40公顷,林地199.05公顷。
第二章 规划传导与目标定位
第三条 规划传导
对接《横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横峰县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落实《横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本规划功能分区的划定成果,明确园区作为“有色金属产业加工基地”和“工业强县”核心载体的功能定位。落实《横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延链、补链、强链”的产业发展要求,同时与横峰县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横峰县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横峰县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等各专项规划协调。全面落实《横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市“四线”以及主次干路走向、红线宽度等刚性要素。聚焦县经开区主引擎,进一步推进“一区两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道路系统、完善市政设施,全面强化经开区低效空间再利用,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平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第四条 “三大设施”用地布局
依据上位规划,园区需设置消防站、污水处理厂,原有市政设施用地予以保留。
第五条 目标定位
1.功能定位
以现状形成的横峰经济开发区为基础,打造锂电新产业,完善原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链,积极开拓新兴产业,实现老旧企业的“腾笼换鸟”,打造产业研学一体化心新型开发园区。
2.发展目标
成为江西省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基地、锂电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上饶市工业经济重要增长极,对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
3.规模控制
总建设用地715.35公顷,其中工业用地621.97公顷(86.78%);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
第六条 空间结构
确定“四轴、一核、多版块”的规划结构体系。四轴是以岑阳大道、迎宾大道为园区的主要发展轴线;创业大道、城辅大道为园区的次要发展轴线构成的园区“井”字型空间发展网络。一核是位于迎宾大道与创业大道交汇处园区行政服务核心。多版块是指依据园区产业现状和未来发展确定的锂电新能源版块、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版块、电子信息版块和机械制造版块。
第七条 用地布局
工业用地为二类和三类工业用地为主,集中位于锂电新能源版块、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和电子信息版块;考虑将来园区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园区提质升级的目标,布置少量的一类工业用地,主要位于县城建成区的西面机械加工版块。规划工业用地624.97公顷,占整个建设用地86.78%。
仓储用地由县城统筹安排在九甲产业园片区设置物流产业基地,故园区规划用地范围内不重复设置集中仓储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于人民大道与320国道交汇处,用地面积为0.6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09%。
居住用地面积为1.04公顷,为现状建成住区,占建设总用地的0.15%。
第四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八条 道路系统
1.道路等级划分: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26-48米,双向4-6车道;包括端章大道、岑阳大道、创业大道、兴业路。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20-26米,双向2-4车道;包括高铁北路、葛源路、广场东路等。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2-20米,连接主干道与次干道。
2.路网结构:规划采用“两横两纵”主干道框架:分别为横向的端章大道、兴业路和纵向的岑阳大道、创业大道。
3.静态交通:园区内工业企业内部自设停车位,满足货运及员工需求。社会停车场一处位于和丰环保公司东侧,面积2.93公顷;停车标准按工业地块按每1000㎡建筑面积配建0.5-1.0个车位;商业地块按每100㎡建筑面积配建1.0-1.5个车位。
第五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九条 机关团体设施
行政服务核心位于岑阳大道与城辅大道交汇处;结合一类工业用地综合考虑。
园区原则不安排居住用地,仅保留现状居住用地1.04公顷,其它相关设施依托县城相邻片区统筹配置。
第六章 蓝绿空间规划
第十条 绿地系统
规划根据园区功能布局及自然环境要素,提出一核、四轴、的有重点、有特色的园区绿地系统。
(1)一核是以园区西北部的水体为核心形成的大面积绿地构成园区绿核。
(2)四轴是以沪昆高铁、新320国道的防护绿地形成园区两条东西向的生态轴线,迎宾大道、岑阳大道两侧的绿化带构成的东西向和南北向景观轴线,共同构成园区“丰”字型绿地系统。总规模:23.51公顷(占建设用地3.29%)。
第七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十一条 消防规划
规划消防站1座,位于港边路以西与高铁北路以北,占地0.61公顷;服务半径4-7平方公里,覆盖园区全域。
第十二条 人防规划
利用园区西北部社会停车场设置防空集结点。
第八章 附则
1.本规划的解释权归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规划由法定文件、技术文件、附件和数据库四部分组成。
3.法定文件包含《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4.本规划适用于横峰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各地块以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下一步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的依据本规划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江西省和横峰县的有关规定。
解读单位:横峰经开区
联系电话:0793-566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