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办理流程及救助标准
一、受理范围:具有横峰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受理条件: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以及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三、救助标准:根据困难情况决定救助金额,最高救助金额为4000元。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证明;
3.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流程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对核对结果无违规信息的申请人,社区对上报材料进行核实,召开社区评议小组成员会议,形成初步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的,由申请人正式填写《临时困难救助申请表》,根据救助家庭的实际情况提出初步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应当在3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审批手续,并将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到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材料提交要求:真实有效。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无。
承办窗口:横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办
咨询电话:0793-5789797
投诉电话:0793-5782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