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市司法系统采取“四项举措”,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以来,全市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41666件,其中实体平台123528件、热线平台18022件、网络平台116件。
优化供给,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依法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制度,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站所对接”工作制度;深化公证体制、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聚焦“关键少数”,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强化领导,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选优配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社会法律服务组织、法律专业研究机构和专门法律服务人才的社会责任,加快建立一支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骨干队伍。
强基固本,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公共法律服务供需实际情况,适当加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的合理支付;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资源,促进集约式开发利用、协同增效,鼓励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参与社区法律志愿服务。
加强协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理顺线上线下一体化工作机制,构建起网上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要调解、推普法的“云上法务”新模式;探索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市政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一站式”办理服务;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全面推动“12348”等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覆盖城乡,实现线上线下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