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7月10日,经群众举报,横峰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西省横峰县某某便民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郑某将39瓶15千克装液化气重瓶存放在安全条件不达标的场所,依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隐患,将非法储存点取缔关闭,将收缴的39瓶15千克装液化气重瓶销毁。
案例二
7月21日,接到群众举报,某某酒店存在消防隐患,横峰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酒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使用(喷淋没有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判定为重大隐患,责令该酒店限期整改。
案例三
7月18日,住建局执法人员对横峰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物料提升机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依据《房屋市政工程标准》,判定为重大隐患,责令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