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建工弄29号,土地面积502平方米,横国用(1995)第026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荣良 杨宁(代)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