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青板乡霞阳村叶家洋组,房屋面积232.12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111.8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赣(2021)横峰县不动产权第0310895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 索引号: | E23430/2025-04147 | 主题分类: | null |
| 发布机构: | 横峰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5-10-13 15:04 |
| 名 称: | 李度夕-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 | ||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青板乡霞阳村叶家洋组,房屋面积232.12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111.8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赣(2021)横峰县不动产权第0310895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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