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岑阳镇虹桥东路218号花好悦园5号楼1单元502,房产面积142.16平方米,横房权证横峰县字第20131011013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爱英 王小东
2025年10月17日
索引号: | E23430/2025-04153 | 主题分类: | null |
发布机构: | 横峰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5-10-17 10:50 |
名 称: | 蔡爱英 王小东-房产证证书遗失声明 |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岑阳镇虹桥东路218号花好悦园5号楼1单元502,房产面积142.16平方米,横房权证横峰县字第20131011013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爱英 王小东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