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葛源镇葛源村,房屋面积118.19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57.7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赣(2021)横峰县不动产权第0301839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索引号: | E23430/2025-04000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横峰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02 14:44 |
名 称: | 蔡月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葛源镇葛源村,房屋面积118.19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57.7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赣(2021)横峰县不动产权第0301839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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