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岑阳镇岑港村何家组,房屋面积153.59平方米,宗地面积163.3080平方米,证号:赣(2020)横峰县不动产权第00650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细文
2025年9月1日
索引号: | E23430/2025-03991 | 主题分类: | null |
发布机构: | 横峰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01 08:49 |
名 称: | 何细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岑阳镇岑港村何家组,房屋面积153.59平方米,宗地面积163.3080平方米,证号:赣(2020)横峰县不动产权第00650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细文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