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岑阳镇岑港村老屋毛家二组,房屋面积301.76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12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赣(2020)横峰县不动产权第0065034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索引号: | E23430/2025-03635 | 主题分类: | null |
发布机构: | 横峰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7 09:49 |
名 称: | 张前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岑阳镇岑港村老屋毛家二组,房屋面积301.76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12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赣(2020)横峰县不动产权第0065034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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