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阳光豪庭小区蔡松林等28户业主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权利的登记,根据饶府办发(2024)8号文件精神,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买受人):阳光豪庭小区蔡松林等28户业主
出卖人:陈德云
不动产坐落:横峰县西门垅阳光豪庭小区
联系方式:0793-5781389
登记机构:横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