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龙门畈乡龙门村3组,房屋面积332.76平方米,宗地面积118.77平方米,证号:赣(2021)横峰县不动产权第03048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代泉
2024年9月12日
索引号: | E23430/2024-02624 | 主题分类: | null |
发布机构: | 横峰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12 10:10 |
名 称: | 苏代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横峰县龙门畈乡龙门村3组,房屋面积332.76平方米,宗地面积118.77平方米,证号:赣(2021)横峰县不动产权第03048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代泉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