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实施,负责编制县中心城区中长期住宅建设和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的发展规划与目标;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指导督促开展城市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工作。
(二)指导、监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审核公有住房出售、产权及售价调整。
(三)负责全县住宅物业管理,对全县住宅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监督管理;对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县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划拨使用;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建后的接管验收;配合物价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招投标活动;受理业主投诉,仲裁物业管理纠纷。
(四)负责房屋租赁单位和个人管理;负责指导全县白蚁防治管理;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白蚁防治及公共建筑、老楼危楼的白蚁灭治工作;指导和规范抗建路步行街活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横峰县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1人。实有人数小计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1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8.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7.1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1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48.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4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1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4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1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1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2.6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下降58.33%。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横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科目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本科目下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个科目。
1)基本工资科目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2)津贴补贴科目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含行政单位中事业人员的绩效工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3)奖金科目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社会保障费科目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下设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及其他三个明细科目。
5)伙食补助费科目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6)其他资福利支出科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该科目下设临时工工资和其它两个明细科目。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持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本科目下设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个科目。
1)办公费科日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其中,日常办公用品费主要指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维护及耗材等费用:书报杂志费主要指订购书籍。报刊、杂志所发生的费用;其他办公指除日常办公用品和书报杂志费之外的办公货用,
2)邮电费科目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电报费络、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下设邮寄费和通讯费两个明细科目。
3)差旅费科目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在宿费、缴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4)租赁费科目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下设办公租赁、专网租赁、其他租赁三个明细科目。
5)公务接待费科目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货用。
6)劳务费科目反映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工会经费科目反映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8)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科目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该科日下设赞助费、活动费、绿化费和其它服务四个明细科目。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本科目下设离体费、退休费,退职(投)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个科目
1)生活补助科目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
2)医疗费政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下设在职医疗、离休医疗、退休医疗、其他医疗四个明细科目。
3)奖励金科目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反映单位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等。
4.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困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本科目下设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建、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5个科目。
1)办公设备购置科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
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2)信息网络购建科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下设硬件和软件两个明细科目。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3)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来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置图书等。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