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住建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县篮彩购买app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节能减排、保障性安居住房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指导实施并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推进中心城区城建项目计划任务执行。
(三)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实施,负责编制县中心城区中长期住宅建设和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的发展规划与目标;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指导督促开展城市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工作。
(四)拟定全县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传统古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五)指导、监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审核公有住房出售、产权及售价调整。
(六)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及装配式建筑工作;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地查处打击违法非法建设和施工行为;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和室内外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防雷设防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八)制定全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推进全县绿色建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
(九)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县行政审批中心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十一)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拟定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危险房屋鉴定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和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住宅物业管理,对全县住宅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监督管理;对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县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划拨使用;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建后的接管验收;配合物价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招投标活动;受理业主投诉,仲裁物业管理纠纷。
(十三)负责房屋租赁单位和个人管理;负责指导全县白蚁防治管理;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白蚁防治及公共建筑、老楼危楼的白蚁灭治工作;指导和规范抗建路步行街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15人,其中在职人员6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聘用人员)3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51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392.9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26780.3万元,下降83.24%;本年收入合计 5392.98万元,较2020年减少26780.3万元,下降83.2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392.98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5392.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392.98万元,较2020年减少26780.3万元,下降83.2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27.55万元,占17.2 %;项目支出4465.43万元,占82.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78.24万元,决算数为539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91.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此项目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4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此项目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此项目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78.24万元,决算数为415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在城乡社区支出功能科目中增加项目支出。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1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此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88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此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7.5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37.18万元,较2020年增加48.69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新增事业人员及工资调标、五险一金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9.48万元,较2020年增加73.65 万元,增长50.5 %,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运转的需要,业务活动经费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99万元,较2020年减少29.96 万元,下降30.9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生活补助支出减少所以本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3.9万元,较2020年增加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了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万元,决算数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8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万元,下降0.7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万元,决算数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86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10批,累计接待93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在工作上的业务交流检查培训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及资产运行维护支出经费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和和业务活动费增加。其中:办公费25.45万元、印刷费10.8万元、水电费5.51万元、邮电费2.51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27.8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97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3.9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因公车改革,公车已取消。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86.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9 %。
组织对“城市体检项目”、“项目前期经费”、“专项目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6.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预期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2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并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预算执行中,基本实现了收入、支出进度一致,预算支出保障了本单位的日常运转,认真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1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查自评结果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市体检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万元,执行数为4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项目要求,我局在制定项目时,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把城市体检作为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抓手,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的联动工作机制,精准查找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短板与不足,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努力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2021年“城市体检项目”项目绩效自评表详情见附件。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横峰县城市体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质量较高,项目准备工作扎实,资金到位及时、支出规范,项目实施和业务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预算成本严格控制,具有可持续发展性,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综合评定住建局城市体检项目绩效评价优秀。
2021年“城市体检项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情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细化。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其他生活救济、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
(三)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等。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资源勘探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六)节能环保支出:反映能源节约利用、天然林保护、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退耕还林、可再生能源、自然生态保护、能源管理事务、资源综合利用、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主要是新增安排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