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县篮彩购买app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节能减排、保障性安居住房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指导实施并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推进中心城区城建项目计划任务执行。
(三)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实施,负责编制县中心城区中长期住宅建设和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的发展规划与目标;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指导督促开展城市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工作。
(四)拟定全县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传统古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五)指导、监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审核公有住房出售、产权及售价调整。
(六)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及装配式建筑工作;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地查处打击违法非法建设和施工行为;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和室内外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防雷设防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八)制定全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推进全县绿色建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
(九)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县行政审批中心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十一)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拟定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危险房屋鉴定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和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住宅物业管理,对全县住宅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监督管理;对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县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划拨使用;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建后的接管验收;配合物价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招投标活动;受理业主投诉,仲裁物业管理纠纷。
(十三)负责房屋租赁单位和个人管理;负责指导全县白蚁防治管理;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白蚁防治及公共建筑、老楼危楼的白蚁灭治工作;指导和规范抗建路步行街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横峰县住建局共有决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6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3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数117人,其中:在职人数65人(包括行政人员1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3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33人、聘用人员5人);行政退休人员25人、自收自支事业退休人员25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
第二部分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7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52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安排的增加363.92万元,增长169.5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原建设局和原房管局两单位合并成住建局,所以本年度的部门预算收入也相应合并。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预算支出总额为578.52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安排的增加363.92万元,增长169.58%。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78.5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57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安排的增加363.92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原建设局和原房管局两单位合并成住建局,所以本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也相应合并。
按支出功能科目类别划分:城乡社区支出475.42万元,包括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47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73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安排的增加363.92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原建设局和原房管局两单位合并成住建局,所以本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也相应合并。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78.52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安排的增加363.92万元,增长169.58%。。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78.5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57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安排的增加363.92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原建设局和原房管局两单位合并成住建局,所以本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也相应合并。
按支出功能科目类别划分:城乡社区支出475.42万元,包括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47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73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安排的增加363.92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原建设局和原房管局两单位合并成住建局,所以本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也相应合并。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7.2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4.28万元,增长88.4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原建设局和原房管局两单位合并成住建局,所以本年度的机关运行费预算支出也相应合并。
其中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2.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其他相关交通费:11.88万元、工会费: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部门预算中5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横峰县建设局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上年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原建设局和原房管局两单位合并成住建局,所以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已取消。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已取消。
第三部分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