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为加强我乡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乡党委决定成立姚家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乡就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黄利忠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李 倩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副 组 长:胡永胜 乡人大主席
胡少华 乡党委副书记
滕 维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瑶 乡党员委员、副乡长
陈桂仙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组织员
蔡木仔 乡人大副主席
曾昭菁 副乡长
滕志强 副乡长
吴晓明 司法所所长
成 员:柯元香 乡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
周红燕 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员
黎 昭 乡组织干事
丁丽荣 乡宣传干事
陈宇安 纪委副书记
刘燕红 乡财政所所长
万 钧 文教卫干事
朱静怡 乡残联主委
程细亮 建作村书记
黄知环 姚家村书记
杨勇生 七甲村书记
王 华 后占村书记
张细明 琯山村书记
兰秀根 兰子村书记
林志福 百家村书记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劳动保障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李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柯元香、周红燕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领导小组不作为乡政府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三)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就业工作机构,按照县、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就业工作。
中共姚家乡委员会 姚家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