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行政服务中心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横峰县行政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横峰县行政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及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制定全县行政审批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二)负责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三)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四)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
(六)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根据情况报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七)负责中心的网络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八)对未进驻服务大厅的部门和部门审批办证大厅进行监管;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工作业务指导。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
6 人,事业编制 0 人;年末实有人数 6 人,其中在职人员 6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3.9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17年无增加(减少);本年收入合计 43.92 万元,较2017年减少3.84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43.92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43.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3.92万元,较2017年减少3.84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3.9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79万元,决算数为4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2.79万元,决算数为43.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5.15万元,较2017年增加1.07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77万元,较2017年减少4.91万元,下降35.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86万元,决算数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12%,决算数较2017无变动,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86万元,决算数为 0.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12 %,决算数较2017年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50万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 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乡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