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接到县纠风办转来的居民李兵向政府申请修建房屋的情况反映投诉件后,我街道办高度重视,安排了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上门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信访人李兵,男,汉族, 横峰县兴安街道办城郊村上窑口居民
二、信访人主要诉求
信访人李兵生育两个儿子,目前居住在一栋房子里面,大儿子已长大成人,身患残疾,希望为自己残疾的长子建一栋新房,申请农民建房,望政府批准。
三、调查核处情况
经调查核实,1、信访人李兵系横峰县城郊村上窑口村民,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身患残疾,今年20岁。2018年政府实施窑址公园建设项目,需对上窑口部分农户的房屋进行了整体搬迁,因此政府为上窑口小组村民按照6万元/人的标准购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所以李兵一家都由村民变成了城镇居民,享受了城镇居民的待遇,因此李兵的建房需求并不适用《上饶市农民建房管理办法》,不符合农民建房的主体对象。第二,上窑口小组属横峰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该区域内规划不允许任何农民个人进行集体用地性质的建房(信访当事人家与横峰县窑文化公园拆迁距离不足100米),近年内也未批准新建任何一栋房屋。3、根据实地查看,李兵两兄弟房屋五直占地面积约240平方,建筑面积约480平方,砖混结构两层楼,人均住房面积已超过30平方米每人,依据《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条例》,也不符合建房要求。综上所述:信访人诉求不符合相关要求,不予支持,望理解为感!
四、下步工作建议
1、为保障信访人住房安全,根据信访人自己所述,房屋建筑年代久远,可聘请第三方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属c级以上可以进行维修加固。
2、如信访人鉴定结果属c级以上不愿意维修加固的也可向县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公租房,兴安街道办和城郊村委会将积极为信访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附:李兵家现房屋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