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知 书
兴安街道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有效解决我县城区居民住房问题,横峰县建口召开了相关工作专题会议,按照居民“有房住、能达标、无隐患”精神要求,现将会议研究的有关住房保障政策告知大家:
一、街道区域基本情况
《横峰城市总体规划》于2010年7月5日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规划区范围:东至铁路疏解线、外环路线;南至良种场;西至弋阳县界;北至岑港河、吕家、苏家村;总用地面积45.49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1平方公里。
二、相关文件政策条例重点条款
1、《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住房及其管理和监督、适用本条例。城市、镇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农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住房及管理和监督、不适用本条例。
2、横府办字【2019】6号《横峰县中心城区危房收购暂行办法》:“县城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一律不得擅自新建私人住宅”; “经危险房屋鉴定机构鉴定安全等级属D级的房屋建筑,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由县房屋征收办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收购”。
3、横办发【2017】8号:“审批细则规定限制新建,控制拆旧建新,鼓励维修加固”;横办字【2019】92号:“出让用地的审批程序按规划区内出让用地审批程序进行。城市规划控制区域内的建房审批由县分管建口工作的领导主持审批会议”。
三、保障住房相关要求
1、无房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到户口所在社区按程序
填报公租房申请表予以申请。
2、有房但房屋经具备专业资质的房屋鉴定为D级,按照横府办字[2019]6号《横峰县中心城区危房收购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由县房屋征收办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收购。
3、其他情况:
(1)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D级以上的对象,在向政府申请回购进行市场评估或对回购政策没有理解期间,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向横峰县城乡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公租房予以保障住房要求,等完成货币收购再向市场购置个人住房;如家庭成员较多或想到市面租赁,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横峰县城乡住房保障中心申请住房补贴,申请摇号未成功的也可领取住房补贴。
(2)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C级以上的对象,可以向横峰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申请房屋维修加固,维修方案经城管执法大队通过方可审批实施。
横峰县兴安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