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简明扼要地说明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党和国家篮彩购买app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二、负责全县军转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和自主就业工作。三、负责全县退役军人培训扶持创业等工作。四、负责全县烈士纪念碑等维护工作。五、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退役军人等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__1__个,为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办公室和综合业务办2个股室。
编制人数小计_45_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_5_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_0_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_38_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_2_人。实有人数小计_10_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_10_人,行政在职人数_4_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_0_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_6_人。离休人数小计_0_人,退休人数小计_1_人,退职人员_0_人,遗属人数_0_人。在校学生_0_人,其中:本科生人数_0_人,专科生人数_0_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00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1.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没有包含上级补助收入,压缩公用支出。财政拨款收入553.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6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45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0.2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100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1.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支出没有包含上级补助,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4.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89.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0.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0.07万元,资本性支出121.59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7.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3.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6.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万元,个人工资晋档晋级;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12万元,政府购买村级退役军人服务专干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0.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04万元,优抚对象自然减员;资本性支出121.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59万元,上级安排烈士墓整修专项费用;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53.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6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6.1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3.51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41.19 万元,下降 75 %。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厉行节约,压缩一些不必要的公用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义务兵优待金项目
1)项目概述 :发放义务兵优待金,保障年度征兵任务顺利完成。
2)立项依据:上级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现役军人家庭。
4)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按时发放优待金。
5)实施周期:2022年1至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安排金额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通过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逐步缩小地区间差异,保障年度征兵任务顺利完成。
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发放户数150户。
成本指标:发放标准为10000元、户。
时效指标为:收到文件30天内发放到位。
效益指标:各地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差异明显缩小,年度征兵任务完成率为100%。
满意度指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满意度大于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2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反应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等生活补助。
2080805义务兵优待: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反映用于伤残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反映移交政府的军对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用于管理部门的公用经费。
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反映用于其他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082801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反应其他用于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