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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1-04-25 13:49
名  称: 2021年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

2021年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

2021年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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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要求:根据委、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简明扼要地说明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6人,包括行政人员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人。

第二部分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014.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3363.97万1349.25万元,主要其他优抚补助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014.72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5.0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4.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1879.6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89.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9.7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1.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4.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7元,资本性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1879.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021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707.1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703.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60.7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52    万元,增长  85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930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     1271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个,涉及资金     万元。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县退役军人事务“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预算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第三部分横峰县退役军人事务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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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绩效目标优抚对象补助.xlsx
  •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