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横峰县统计局
地 址:横峰县兴安街道办事处兴安街道政府大楼西面五楼
单位负责人:董振宇
机构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篮彩购买app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地方性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宣传、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本县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财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按相关规定报审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中心)、各部门统计数据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保密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和综合核算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股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人:童菲 办公电话:0793-5782427
协助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及上级拨付统计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统计干部教育和培训业务;承办协助乡镇管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有关工作。
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统计部门复议案件和行政复议应诉有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制定和审核全县统计项目;审核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二)综合核算股 负责人:董丹妮 办公电话:0793-5786950
对全县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运行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建立健全综合数据库,整理、编辑并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管理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和全民统计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对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负责统计科研相关工作;承担政府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承担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县非公有制经济核算监测工作;搜集财政收支、金融情况月度资料,编制统计信息快报,编辑《横峰统计年鉴》;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围绕国民经济核算开展统计分析;开展“三新”经济核算;配合实施经济普查。
组织实施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和企业创新调查;配合实施人口普查;组织实施环境、科技、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研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和非公人才、劳动工资的统计调查;负责科技进步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和社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劳动工资、教育、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全县人口城镇化率核算;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全省统计调查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方法和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和协调全县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工作;审批和申报全县统计系统内的调查项目,依法审批县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贯彻落实和维护更新统计标准;组织协调和指导规范全县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会同各相关股室开展军民融合发展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会同有关县直部门和本局相关股室,监测反映和评估全县“三新”经济发展情况。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配合实施经济普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组织实施全县节能减排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水资源消耗、主要原材料消费统计;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配合实施经济普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开展能源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和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配合实施农业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县、乡镇(中心)、村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任务;承担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负责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相关统计调查监测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测评价工作;组织指导乡镇(中心)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更新工作;负责“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更新工作;负责指导基本单位名录、“一套表”调查单位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的统计基础工作和人员培训。
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与监督,办理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和监督管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实施全县性统计执法检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查办、承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做好改革与法治的衔接工作,承担统计改革与统计法治相关的任务;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配合实施经济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负责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的实施;承担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及服务业集聚区统计;承担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调查;承担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统计调查;配合实施经济普查;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城市建设、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配合实施经济普查;对有关统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人员构成:
上饶市横峰县统计局及下属单位共有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制13个。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领导干部信息:
董振宇同志:汉族,本科学历,统计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主管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夏侯莉宏同志:汉族,本科学历,统计局局长,主持局行政工作。
李倩同志:汉族,本科学历,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财务,综合核算、统计分析、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人口与就业、社会科学与文化产业统计,大型普查、工青妇等工作。分管综合核算股。
蒋伊楠同志:汉族,本科学历,统计局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和局长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服务业、统计执法监督,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信息、平安综治、法治建设、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统战、爱国卫生、乡村振兴、后勤保障及其他未明确分工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邓丽彬同志:汉族,本科学历,普查中心八级职员,协助党组书记和局长抓好农业统计、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劳动力调查及信访、机关支部等工作。分管普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