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摘自环评报告)拟审批给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受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578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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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国道东路132号
邮 编:334303
项目名称 |
上饶佳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发夹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零售电商产业园49号楼 |
建设单位 |
上饶佳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上饶市地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横峰经开区,主要原辅材料为:钢带、钢丝、油漆、稀释剂、点头油、除油剂、PS颗粒、PE颗粒、ABS颗粒等。年产各式发夹6.95亿支,其中:一字夹4.8亿支(规格3-9cm)、水滴夹1.6亿支(规格3-9cm),塑料夹0.55亿支(规格3-12cm)。主要生产工艺包括:(一)喷漆水滴夹:钢带冲压、除油、清洗、表调、皮膜、清洗、烘干、喷漆、烘干、移印、包装;(二)滴胶水滴夹:钢带冲压、手工夹扣、滴胶、烘干、拆夹、包装;(三)喷漆一字夹:钢丝喷漆、烘干、包装;(四)塑料夹:PS、PE、ABS颗粒粉碎、拌料、注塑、喷漆、烘干。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公司雨水、污水管网。水帘废液与喷淋塔废液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除油槽废水、表调槽废水、皮膜槽废水、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经预处理的生活废水一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处理,项目调漆在喷漆房内进行,调漆、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与喷漆后烘干废气、转印废气、滴胶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道通过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该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水帘喷台漆渣、水帘喷淋废液、废原料包装物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调查。调查结果没有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