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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23280/2023-0133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横峰县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2-10-09 17:43
名  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篮彩购买app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行动的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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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篮彩购买app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行动的解读说明

主要负责人解读: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篮彩购买app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行动的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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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动背景

进入8月份以来,我县天气持续高温干旱,气象条件极其不利,给我县污染防治工作造成巨大困难和压力。为确保完成2022年度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决定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行动。

二、时间安排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行动从2022年9月23日零时开始,2022年12月31日24时结束。

三、目标与任务

(一)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攻坚战。2022年底,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进一步提升。

1.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专项行动。(县发改委、县工信局、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全面排查清理整改“两高”项目,深入挖掘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减排潜力,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局良好。

2.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在保障能源安全供给的基础上,低碳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和消费占比持续提高,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例,重点用能领域能源清洁化替代稳步推进,终端消费领域电气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3.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县工信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全县工业主要经济指标运行良好、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发展质量不断优化,为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支撑。

4.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使用。

(二)扎实推进蓝天提升攻坚战。全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7.2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1%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5.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专项行动(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有效遏制秋冬季臭氧污染,加快改善空气质量。

6.“四尘”专项整治行动(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围绕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提升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7.“三烟”深入整治专项行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2年年底,全县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装置率和运行率得到明显提升,县城建成区烟花爆竹基本实现“零排放”,全县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得到进一步增强。

8.“三气”深入整治专项行动(横峰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2年年底,完成省、市下达的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

(三)扎实推进碧水提升攻坚战。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90.38%以上,达到或好于Ⅱ类断面比例达到69.23%以上,基本消除Ⅴ类及劣Ⅴ类断面。

9.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

10.经开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横峰经开区自行排查及市级交叉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

11.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县城管局、县住建局、横峰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和城镇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县城管局、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污水收集处理:到2022年底,完成新改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年度任务;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较2021年提高3个百分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2%以上。黑臭水体整治:10月份再次排查建成区水体,建立排查台账;2022年底前对排查出的黑臭水体出台整治方案并序时推进;巩固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四)扎实推进净土提升攻坚战。2022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1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项行动。(县农业农村局、横峰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 52197亩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1341亩重度污染耕地全部严格管控到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1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专项行动。(横峰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2年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每年达到100%,或者达到95%以上且对存在违规开发利用的地块全部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督促整改到位(即未对人居环境造成风险)的认定为实现“有效保障”。

14.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2年底,试点推进公共机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力争实现全覆盖,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使用,推进分类中转站、分类运输处置能力建设,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5%以上。

15.危险废物监管处置提升专项行动。(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2年底,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利用处置。

(五)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以上。

1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县农业农村局、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2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以上。

17.农药化肥减量化专项行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科学用药施肥等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措施。到2022年底,力争全县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

18.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2年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三区”划定有效落实,河湖水库禁养区网箱养殖全面清理。各类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得到广泛推广,实施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力争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19.农村生活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县农业农村局、横峰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不断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乡镇、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问题户厕摸排整改有序推进,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高,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

(六)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2022年,争创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省级生态乡镇。

20.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1年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成果进行巩固提升;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意识和水治理水平;抓紧修编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或市场化方案)并上报审批备案。

21.自然保护地保护专项行动。(县林业发展中心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等问题线索,通过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全面摸排各自然保护地(含湿地公园)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22.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与水生生物保护专项行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完成2021年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等问题整改,县内主要河流禁捕工作稳步推进。

23.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专项行动。(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2年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力争创成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七)扎实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持续提升水质优良率,持续降低县内主要河流总磷浓度。

24.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2022年,县内主要河流总磷浓度较上一年持续下降并达到各级考核目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25.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基本完成县主要河流周边,省考断面、敏感保护区5km范围内入河排污口的排查;

26.河道采砂整治专项行动。(县水利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强化部门沟通联系协作,开展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联合执法巡查;严格规范河道采砂“五定”管理,强化采区监管;持续加强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八)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攻坚战。

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6个限期整改问题完成整改,交办的信访问题整改率100%。

27.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横峰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推动限期整改问题按时序要求完成整改并销号(2022年应完成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个),交办的信访问题整改率100%,长期坚持类按时序要求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产生,确保整改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28.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横峰县生态环境牵头负责)

工作目标:积极配合开展省级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派驻监察,指导整改责任单位按照督察反馈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推动限期整改问题按时序要求完成整改并销号,长期坚持类按时序要求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产生,确保整改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