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6月20日印发了《2023年横峰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兴安街道办,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征求意见,截止6月27日,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均反馈无意见。
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