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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23280/2022-0102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横峰县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2-03-02 17:27
名  称: 上饶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结案审批表
文件有效期: 有效

上饶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结案审批表

上饶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结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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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结案审批表

案由

徐**涉嫌非法电鱼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案

案件来源

日常执法

赔偿义务人名称/姓名

徐**362325********0059

立案号

202201

立案时间

2022218

简要案情

2021年10月10日,横峰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发现徐**在横峰县龙门乡高畈大桥头附近河段使用电瓶电鱼,共捕捞了20斤鱼类。

专家评估 意见

根据《渔业资源与环境开发利用的补偿费核算》和《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相关方法,结合横峰县渔业资源现状及徐**电鱼的具体情况,赔偿义务人必须对破坏的环境进行修复,修复目标为增殖的鱼类数量不能少于捕获的数量标准。处置费用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赔偿金额

3500

修复方式

R自行修复

□替代修复

□强制执行

修复方案

徐**非法电鱼,已破坏本地渔业生态环境,应承担相关责任并需向相应水域增殖放流投放价值约3500元鱼苗。

修复工作应在2021年3月18日之前完成。

修复情况

2022年3月2日于信江河增殖放流218斤本地鱼苗。

修复后验收报告

2022年3月2日横峰县农业农村局同意验收。

承办人

意见

      

承办机构负责人意见

      

农业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备注

    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