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横峰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22年横峰县生态环境工作,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二十次党代会和省、市、县“两会”部署要求以及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横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将比学赶超贯穿全年工作始终,进一步铆足“比”的狠劲,增强“学”的自觉,激发“赶”的动力,强化“超”的气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全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7.2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1%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100%,消除Ⅴ类及劣Ⅴ类断面。
——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各乡镇集镇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
——全县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
——全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全县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全县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低于每万枚1.3起,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全县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三、大力推进现代化幸福美好新横峰建设
(一)研究谋划现代化幸福美好新横峰建设目标。锚定到2035年“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制定现代化幸福美好新横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合理设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持续推进现代化幸福美好新横峰建设。
(二)充分发挥“环委会办”职能作用。认真完成县环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县环委办”运行机制和制度,扎实做好联络联系、会议组织、工作计划、年度总结、调度督导、效果评估等日常工作。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实施新“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
(三)全面实施横峰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思路,全面实施“十四五”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四、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四)多措并举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保支撑保障作用,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更加强化指导、帮扶、服务,更加注重审慎、适度、求实。深入实施服务高质量发展“20+6+12”条措施,持续提升“三服务机制”,常态化实施“两个清单”。
(五)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分区管控制度实施和落地应用。深化环评改革,推进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强化与督察、执法衔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融入碳达峰碳中和主战场,实施“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相关工作,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确保完成碳强度考核目标。开展横峰经开区、九甲园、重点企业减污降碳试点和低碳社区创建活动。规范和推进林业碳汇开发试点与交易,推动实施大型碳中和活动。
五、深入打好蓝天提升攻坚战
(七)着力打好中、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推进降低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强度。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严格落实中、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应急错峰管理。推动经开区、九甲园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分散燃煤锅炉按期淘汰,引导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强化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监管和数据执法应用,持续推进企业达标排放,组织开展全县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与核查核算工作。进一步用好中央、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引导企业通过超低排放等深度治理手段实现转型升级。
(八)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提升源头替代比例,确保无组织收集、设施去除、运行“三率”落实到位。完善横峰经开区、九甲园、重点企业“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方案,提高编制质量,强化治理措施落实。指导企业用好江西省VOCs信息系统平台,做好信息更新,推动篮彩购买app的涉VOCs企业纳入平台管理,提升VOCs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九)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推进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数据应用服务项目建设,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继续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力度。
六、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
(十)强化“三水”系统治理。制定实施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有序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划定、问题整改、规范化建设。推进开展水生态工作,按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水生态基础能力建设。配合开展巡河督导工作,开展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对中央、省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与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组织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与核查核算工作。
(十一)深化水污染防治。制定实施经开区、九甲园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提升经开区、九甲园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工业企业治污水平。配合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督促尽快建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一步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制定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溯源及规范化建设。配合开展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监测,基本摸清城市黑臭水体基础数据。
(十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按照省、市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方案,建立县内河流总磷浓度控制与削减考核通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总磷控制目标、责任和治理措施。配合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持续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
七、深入打好净土提升攻坚战
(十三)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和源头管控。一是深入开展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行动。组织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溯源分析,积极申报和实施土壤污染源提标改造、断源整治和安全利用相结合的中央、省专项资金项目。二是完成纳入2022年整治计划的3个污染源整治。将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对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在2022年5月底前,制定在线自动监测工作方案。三是完成首批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并编制治理方案。四是配合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加强全县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年度任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安全利用的全流程土壤环境监管。
(十四)持续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印发并实施《横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组织各地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梯次推进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二是持续开展已建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2022年完成4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推进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工作。三是完成《横峰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和报批,指导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
(十五)扎实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一是完成经开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持续推进“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二是开展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因地制宜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或保持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确保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八、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督
(十六)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加大生态保护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行为。落实省、市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督办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按照省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区保护专项行动,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配合开展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与水生生物保护专项行动,巩固提升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
(十七)大力推动生态系统修复。督促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探索打造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建设,推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进一步提升全县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配合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开展问题排查整治,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提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
(十八)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制定实施我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方案,2022年积极申报创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开展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评选。深入推进省级生态乡(镇)、市级生态村创建。加强动态监管,落实退出机制,对已命名的生态县、乡镇,配合省厅、市局进行“回头看”复核。
九、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十九)加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监管。深入推进“五全”监管体系建设,完成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跨区域转运试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尾矿库环境污染治理情况排查,推动加快治理,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更新涉重企业全口径清单和减排项目库,推进重点行业重金属减排工作。
(二十)确保核与辐射安全。规范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管理,夯实辐射安全管理基础。强化辐射监督执法,完成核与辐射三年安全隐患排查,对涉放射源单位全覆盖检查,对涉射线装置单位抽查50%以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辐射类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核查及环评文件复核,开展电子辐照加速器等重点项目专项检查。推进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管理,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持续强化辐射安全宣传引领,减少“邻避效应”事件。加强核与辐射应急能力建设,配备辐射监测、报警仪器,提升基层应急响应能力。
(二十一)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严格落实“两个100%”要求,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持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流域、经开区、九甲园、涉危涉重企业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
十、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二十二)高标准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专项问题整改。推动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2021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等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按照“条块结合、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推动解决”原则,集中纠治生态环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中央、省督察信访问题有效解决。
(二十三)高效能实施整改现场检查督查。聚焦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主动开展现场检查督查,视情统筹运用函告、通报、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形成警示震慑、解决问题的良性互动。
十一、强化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
(二十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完成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狠抓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实施“零容忍”。制定全县污染源执法监测监管联动工作机制。
(二十五)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等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全覆盖,继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
(二十六)提升环境应急水平。完成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开展县环境应急专家库更新,完善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信息,推进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岗位培训,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环境应急实战演练。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十二、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二十七)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深化生态环保督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环境信访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群众投诉渠道。
(二十八)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备案和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坚持以案例实践为抓手,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规范办结。积极组织参加2022年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评选。研究出台《横峰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二十九)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评、排污许可与监测、执法、督察的衔接,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台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落实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
(三十)强化环保资金与科技支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县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环保资金保障。加强环保项目库建设,强化资金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绩效水平。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推动全县环保产业发展。
(三十一)广泛深入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讲好横峰生态环保故事。举办六五环境日活动,推动形成社会宣传大格局。加大以生态为主题的宣传产品制作和传播力度,组织推荐最美环保人,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生态环保全民行动体系。
十三、大力推进生态环保铁军建设
(三十二)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努力当好“三个表率”,建设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厅党组、市局党组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现代化幸福美好新横峰建设的政治责任。
(三十三)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二十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三十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领导,净化政治生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关键少数”,实行更高的标准,毫不松懈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干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执纪问责,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三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过硬摆在首位,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和考核,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要求,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加快补齐技术力量不足短板,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使用机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加强典型宣传引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