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横峰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横峰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横峰县环保局是县委、县府府领导下的行政事业部门,是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社会支柱。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4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 40人;年末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数28人,包括行政人员4,事业人员24人,临时聘用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646.2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46.25万元,较2017年增加87 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导致人员开支与工作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46.25 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646.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46.25万元,较2017年增加8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导致人员开支与工作经费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500.25万元,占77%;项目支出146万元,占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7.71万元,决算数为646.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0.2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7.07万元,较2017年增加20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工资标准。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0.86万元,较2017年减少20万元,下降8 %,主要原因是降低了接待标准。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较2017年增加0.5 万元,增长10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
(四)资本性支出37.32万元,较2017年增加2万元,增长5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修建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万元,决算数为25.73万元,完成预算的68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0万元,下降2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两年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18.23万元,完成预算的91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2万元,增长下降1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降低了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42%,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5万元,下降66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6.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54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50万元以下执法执勤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