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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23190/2023-00213 主题分类: null
发布机构: 横峰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11-27 15:43
名  称: 横峰县名录外河流
文件有效期: 有效

横峰县名录外河流

横峰县名录外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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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横峰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经横峰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横峰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外河道共计14条,分别为:稠川溪、西坂溪、何家村水、丁家水、迴龙溪、西童溪、坊源水库水、龙门溪、岑阳镇河、湖龙溪、枫树坞水、葛源水、青坂溪、磋源坞水。

按照《江西省第一次水利普查以外河湖划界技术导则》要求,横峰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外河道划界管理范围线按河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3.5m。

二、法律禁止行为

1.禁止在河道及滩地、分洪道、蓄洪区、滞洪区圈好垦殖或者堵河并圩。

2.禁止种植树木(防浪林、护堤林除外)、芦苇等阻水植物,禁止设置拦河渔具以及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士等杂物。

3.禁止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 活动。

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1)采砂、采石、取、淘金;

(2)爆破、钻探、垦荒、挖筑鱼塘;

(3)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4)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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