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专项工作,不断强化监管,加大执法,优化服务,提升队伍。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优质服务的发展环境,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创先争优的内部环境持续奋斗。现将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服务,推进网上业务便利化
(一)全面开展企业网上注册登记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方便投资者开办设立企业,努力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持续深化商事改革,今年,已通过网上注册服务平台设立登记的企业户数52户,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设立登记的企业户数488户(网上办结率占总设立户数99.45%)、企业变更491户。
(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
为缩短企业清算周期,降低退出成本,着力解决企业出口不畅的问题,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我局按照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原则,今年注销企业共104家,其中实行简易注销的企业有78户,占总注销比例75%。另外,今年5月起,进一步简化企业简易注销的工作流程,实现简易注销电子签名的方式办理。进一步为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提供便捷的退出通道,为着力破解企业“退出难”问题积累经验。
(三)做好“双告知”工作
为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有效解决“先照后证”改革后产生的监管“盲区”和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问题,企业设立登记完成后,登记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即时将企业登记信息推送到相关审批部门或信息共享平台,方便相关部门认领;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后续审批的经营项目和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做出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今年,在“双告知平台”已发布230户新设立企业的“双告知”信息。
(四)企业、农民转合作社异常经营名录处理
2020年3月起,省、市、县局优化信用监管业务流程,让数据跑路,异常经营名录信用修复办理实现全程网办,已在网上办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常经营名录移出的共计17户。
二、助力小微商户发展,开展“文明商户”创评活动暨“诚商信贷通”活动。
为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强化广大工商户的信用意识,倡导文明诚实守信依法的经营理念和道德风尚,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解决广大工商户在疫情期间融资难、贵的问题,我局共为50多家企业和商户授信并发放500万余元贷款。
2020年上半年共评出星级文明诚信商户14户(一星级8户,二星级3户,三星级2户,四星级1户),授信金额360万元,贷款金额275万元。
三、完善食品监管,开展食品专项整治
(一)食品生产环节
一是依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证疫情期间群众生活需求,我局督促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分批复工复产,备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目前我县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已全面复工复产,兼顾了生产生活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
二是高度重视高风险食品和重点产品的监管和整治,对全县19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依据风险等级评估确认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企业26家次。
三是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我局对全县小作坊进行了摸底排查,要求食品小作坊加强对自身食品安全状况的自查,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小作坊64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食品流通领域环节
一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检查工作。
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联合行动,我局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农村食品,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有效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我局开展了一系列的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划片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食品进行了全面监管整治,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店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经营“三五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有过期食品等,同时对食品经营店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告诫,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深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共检查校园周边商户170余家,发放张贴告诫书200余份,暂扣“五毛食品”800余包,有效保障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效果良好。
二是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坚决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安全风险,按照上级决策部署,根据市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做了详细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我局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通过以打促防、以打促管,进一步净化水生生物、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对全县餐饮店、超市、农贸市场进行逐一排查,坚决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检查食品流通企业212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84户次,共查扣涉嫌违法产品3千克、非法捕鱼的笼10副。
三是开展野生毒蘑菇整治行动。每年上半年为野生蘑菇生长高峰期,针对多地出现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故,为杜绝误食毒蘑菇危害群众生命健康,我局在全县开展野生蘑菇专项整治。执法人员每天到农贸市场、超市进行巡查,检查是否有未知来源的野生蘑菇销售,一经发现,立即下架。同时,组织人员进行了野生毒蘑菇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LED屏、宣传单、微信公用号、口头传述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野生毒蘑菇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机关单位等层次宣传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点亮LED屏43块,发放张贴宣传单250余份,推送公众号文章3篇,检查农贸市场124次,目前我县未发现有野生毒蘑菇销售,也未发生采摘野生蘑菇中毒事件。
(三)疫情防控食品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布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防控相关工作,成立了以王晓华局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局食品股设立办公室,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动员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期间,我局不间断组织人员巡街面、上市场进行巡查检查,全力以赴稳市场、保供应、防疫情,将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和市局的各项通知落实到位。到目前为止,我局下发防控疫情文件4个,公告3个,倡议书1个,以食安办名义下发文件3个,向市局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汇总表20份,工作汇报18份。市场巡查检查出动执法人数3200余人次,检查农(集)贸市场539次,检查市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5600家次,检查超市、粮油商店860余家次。
二是加强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市场检查,阻断可能的疫情传播途径。自1月22日开始,我局下通知暂停全县范围内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食品股及各分局每日上市场进行巡查检查,坚决杜绝活禽交易,严查市场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并且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发动全社会进行监督,目前市场未发现有活禽交易。
三是开展进口三文鱼等海鲜产品及进口牛羊肉专项检查。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市场大排查工作,对全县农贸市场、商超、食品冷库、餐饮店进行检查,要求立即暂停销售、加工、食用进口三文鱼等海鲜产品及进口牛羊肉,发现上述产品一律就地封存,同时,全面掌握上述产品的来源、去向,并做好登记。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8户次,检查商超115户次,检查食品冷库35户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户次,封存进口三文鱼等海鲜产品34.08公斤,对上述产品联系市疾控中心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都为阴性。
四、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经营秩序
(一)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工作。面对突发疫情,不断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0家次(经营企业79家次,医疗机构11家次)。
(二)按计划实施药械抽样与监测工作。按照省、市局下发的抽样任务进行药品抽验工作,结合使用省级药品抽样系统,于3月中旬已完成抽样任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7例。
五、保障市场管理体系,营造安全诚信消费环境
(一)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日和专项执法行动
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各大市场、大型超市、药店等领域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共检查65家经营户,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3份,责令商家下架和扣押涉及商标侵权商品共236件,价值3万余元。
(二)开展商标“双打”工作
开展春节期间农村市场“双打”工作。重点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三无”等产品,着力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市场监管基础,助推江西农业农村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共出动人数562人,车辆136辆,检查经营户103余家,悬挂条幅10余条,查处1起销售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罚没款3000元;查处1起冒用他人注册商标案,罚没款70000元。
(三)开展护农保春耕专项活动
一是开展农资市场、广告监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加强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强化对农资市场的日常巡查,切实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查看是否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印刷品等形式发布农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特别是检查是否存在利用会展方式推销劣质农资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加强农资抽样检测,严格按照农资商品抽样检测程序实施检测,充分运用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要依法予以查处。共抽检了8个批次的复合肥,其中1个批次的复合肥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三是开展“计量保春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开展监督检查,对农资市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检查农资企业7家,在用计量器具7台。
(四)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积极运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帮助企业解决疫情期间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服务我县经济发展。我局对企业申请动产抵押合同进行了认真地审查并及时办理,按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5份,贷款金额为1.25亿元。
(五)广告监管工作
一是打击疫情期间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在深入开展“联合双打行动”的同时,严厉打击在疫情防控期间侵害消费者权益、发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稳定。
二是开展广告宣传教与查处整治相结合。处理广告投诉3起,发出责令改正书3份。
三是开展广告普查统计工作。为准确掌握广告业发展状况和发展特征,到广告企业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广告企业的发展的第一手资料,为这次广告普查工作打下基础,并按质按量得完成了广告普查工作。
(六)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对网站网店检查,检查网站网店10个次,处理网络销售消费者投诉2起。
二是规范“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重点对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络监测。
(七)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活动工作。
重点利用LED及宣传海报进行静态宣传。在流动人群密集的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沿街商铺等处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提示语,设立固定的宣传标语,在街道、集贸市场醒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海报。
(八)开展计量检测工作
为确保每位顾客加油都能得到标准计量,对全县17家加油站的加油机进行了全面检测,调试不合格的加油机。截至目前为10家企业检测压力表142只,合格127只,合格率占89.5%。
六、保障“疫情防控”餐饮安全,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一)结合春节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疫情初期,要求各餐饮单位取消全县范围内的婚丧嫁娶、大型群体等宴请、聚会活动,全县餐饮行业全天候暂停营业,积极做好宣传,劝阻家庭群众性聚餐、聚会,减少人员流动交往,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通过农村地区集体聚餐途径暴发和蔓延的隐患,发放和张贴相关公告120余份。
(二)加强巡查检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力量,从大年三十开始,对县城建成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不间断、全覆盖的巡查,检查餐饮单位是否执行落实停业指令,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巡查餐饮服务单位320家。
(三)创新方式,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学复产工作,组织全县700余家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2600余人次,开展食品安全线上培训,并参加考试,全面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规范操作能力。
(四)严格把关,扎实做好各类学校学生返校复课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返校复学期间,督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148户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200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提出警告5户,与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单位签订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承诺书92份。
(五)关注民生,开展夏季自制饮品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夏季是冷饮产品销售的旺季的特点,开展全县自制饮品专项检查,确保有效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共检查自制饮品店52家,立案3起。
(六)压实责任,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两会”、全省扶贫干部脱贫攻坚示范培训班等重大会务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用餐点进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前评估,审查相关菜单,并与用餐单位负责人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把关原料的采购、加工、烹饪及保存各个环节,并对相关食品原料进行快检,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
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一)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全面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横峰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划》,对2020年安全生产进行安排、落实。在春节、“两会”等节假日及重要时段组织人员对辖区商场、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检查,对8家重点监控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23部(只),下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4份,排查一般隐患4项。
并积极配合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对全县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验,及时发现检验中设备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二)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市《2020年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了方案。按方案要求全县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进行自查,自查率达95%,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督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3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2份。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工作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特种设备标准化创建为抓手,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机制为保证,全面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水平。通过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有效解决特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较多、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使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到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八、加强市场监管,保持市场秩序稳定
(一)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全力保障市场稳定,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米面粮油等民生保障重点商品经营单位进行提醒告诫,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大批价格违法案件,出动执法人员3850人次,检查经营户1681户,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4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密部署落实。1月23日,我局成立领导组及应急执法队伍,在春节期间实行“双值班”制度。全县疫情防控领导组会议后,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疫情防控再部署再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取消休假,全部正常到岗上班。
二是强化价格监控,严守市场稳定。春节前,我局向全县印发并张贴《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篮彩购买app规范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300余份,要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禁绝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借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推动相关医药用品价格上涨。
三是强化应急值守,严把宣传引导。我局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综合应急组,专门负责疫情宣传报道与舆情监测,及时引导舆论。同时加强应急准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传谣、不信谣,不随意散布有关疫情信息,做好疫情市场防控工作。
(二)强化市场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稳定
一是开展厂房租金等价格监管维护,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调研企业厂房租赁情况30家。
(三)着力整治医疗机构、教育违规收费等行为。
一是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督促县内各类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家长和社会进行张榜公示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而且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收费的透明度。
(四)深入扎实开展治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工作
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按照上级机关部署安排,严厉查处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电、供水、供气、交通运输、专营专卖等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依法对我县供电、供水、供气、专营专卖等垄断公用企业和具有独占地位经营主体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各类公用企业和具有独占地位经营主体44户(次)。
(五)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5月15日,我局联合相关单位在县日新超市门口开展了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暨横峰县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现场咨询、播放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等形式,重点介绍非法集资犯罪的特征和表现形式、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以及校园贷风险和危害,并向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群体讲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和防范措施,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近200人次。
(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切实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过悬挂条幅、入户宣传、设摊咨询、宣传栏、宣传展板、微信等方式进行深入宣传。制作6个“举报信箱”悬挂于各分局和集贸市场,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300份,派发调查问卷200余份,设置永久性标语5处,制作了大型宣传栏2处,宣传展板3块,局办公楼LED长期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一是立足职能,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市霸”“菜霸”等黑恶势力,深挖涉黑涉恶涉伞线索,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在疫情防控期间,执法人员充分利用时机,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用多媒体、多角度扩大扫黑除恶的宣传范围,发挥震慑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调动群众参与举报黑恶势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在全社会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同时继续深入摸排,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掌握线索。切实做到深挖问题线索、精准移交线索。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联合乡镇政府、综治办、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肉菜、砂石、农资、建材等行业专项整治,严查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反不正当竞争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做好各类市场主体查询、服务等工作及时报送和移交不属于职能范围内的案件线索。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坚持目标导向抓整改。
1.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摆上全局性位置推进。
2.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市场监管自身职能,加大工作摸排力度,主动出击寻找线索。通过进企业、进市场、进一步关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要强化线索质量,为专项斗争提供“含金量”较高的问题线索。
3.思想统一战线、干部职工全员参与。鼓励各分局、各股室、直属局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专项斗争知识学习,及时跟进中央、省市、县委的步伐,进一步加深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要性的认识,做到全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4.壮大宣传声势,改进宣传方法。各分局全面部署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办公场所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九、进一步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一)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认真完成省、市局布置的打击传销工作任务,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态势。
(二)加强直销经营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不定期检查,指导监督直销企业守法经营,全面掌握直销企业在本辖区的运营、网点和直销员情况,规范和监管直销企业及其驻我县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直销和打着“直销”等旗号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政策引导、行政指导和教育督导,开展行政约谈工作,分别对我县新时代、安利、无限极、玫琳凯等直销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引导直销企业守法开展直销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执法车辆12辆次。
十、强化党建引领,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的重点工作来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巡查组巡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强化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全力促进我局市场监管队伍党风政风始终保持良好态势。
(二)加强市场监管队伍管理工作。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考勤制度,严肃上班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把干部管理与考核结果的运用结合起来,让有为者有位,让吃苦者吃香,全面调动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队伍培训工作。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现常态化,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全面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先后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政治理论专题学习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