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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0-26 10:38
名  称: 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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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依法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机关下放和委托事项。 

3、依法规范和维护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4、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产品质量投诉举报,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消费教育引导,推动经营者自律。 

5、依法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合同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商标和名牌产品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印制和使用。 

6、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管理,收集、整理和报送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发展政策规定和质量考核奖励工作;负责编制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依法监督管理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防伪产品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汽车“三包”、召回等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工作。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商品风险排查、监控及警示工作,依法查处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缺陷和问题产品的召回。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管理企业标准的备案和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审验工作;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开展标准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0、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依法负责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监督管理,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依法负责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各类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风险分析与预警工作;负责实验室、食品检验机构和机动车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2、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健全和完善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地方政府参与对特种设备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1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反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违规行为。 

1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实施食品、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和检验检测,组织市场监管所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 

1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6、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评价性和监督性抽样检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1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场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粮食(含食用油)、食盐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0、承办市市场监管委和所在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51人,其中在职人员82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0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1人;年末学生人数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 1289.380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136.0676万元,增长11.79%;本年收入合计1289.3805万元,较2020年增加136.0676万元,增长11.79%,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开展篮彩购买app工作,业务任务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89.380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289.38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89.3805万元,较2020年增加136.0676万元,增长11.79%,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开展篮彩购买app工作,业务任务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27.7734万元,占79.71%;项目支出261.6070万元,占20.2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9.29万元,决算数为1289.3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9.29万元,决算数为1130.4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3%,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开展篮彩购买app工作,业务任务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4.6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编制时未单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4.2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编制时未单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7.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16.1890万元,较2020年增加44.4152万元,增长6.61%,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9.3127万元,较2020年增加46.1366万元,增长21.64%,主要原因是:开展篮彩购买app工作,业务任务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2716万元,较2020年增加44.8856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抚恤金两笔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384万元,决算数为17.23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723万元,决算数为6.77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9477  万元,下降12.2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91 批,累计接待 98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上级工作检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6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 10.4661 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661万元,决算数为10.46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4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31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46.14万元,增长17.79%,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2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5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21 %。    

组织对2021年质量检测检疫”、“2021年食品药品监管”等 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综合自评为优秀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强监管、惠民生、筑牢民生底线,提质效、保转型、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县财政下达2021年度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考核自评的通知,按照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县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专项监管总目标,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食品监管县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质量检测检验项目: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县财政下达我单位质量检测检疫专项补助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加强基层质量检测检疫能力建设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基层质量检测检疫水平,保证不出现重大安全事件底线,确保我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饮食安全的需要,持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质量检测检疫专项补助资金45万元,已全部下拨到位,用于基层分局食品监管工作中。主要用于各类食品安全检测监管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提升基层质量检测检疫能力。

2、项目资金主要执行情况:2021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质量检测检疫专项补助资金45万元,当年使用4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质量检测检疫、检测160批次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本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状况良好,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有效;实际发生支出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规范,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完整;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与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基层质量检测检疫检测160批次,抽样送检样品检验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完成案件查处率100%,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3)资金管理指标。

资金当年到位率100%。2021年县财政下达我局质量检测检疫专项补助资金45万元,已于2021年底全部拨付到位。资金使用率100%,当年使用45万元。

项目资金均实行专项核算。实际发生支出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规范,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完整;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与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上年本项目资金已开展了绩效评价。

4)成本指标。

食品日常监管成本逐年减少。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858家,立案查处64起,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维护了我区食品安全。

全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众对质量检测检疫的满意度90%以上。我局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通过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确保了全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监管工作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满意度90%以上。在推进食品监管工作过程中,始终将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根据不同时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组织策划宣传主题和稿件采写,及时发布权威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制作食品安全公益广告,通过短信、微信平台发布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的安全健康消费理念。

食品药品监管项目:

县财政下达我单位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保证不出现重大安全事件底线,确保我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饮食安全的需要,持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已全部下拨到位,用于基层分局食品监管工作中。主要用于各类食品安全检测监管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2、项目资金主要执行情况:2021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当年使用1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检测160批次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本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状况良好,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有效;实际发生支出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规范,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完整;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与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检测160批次,抽样送检样品检验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完成案件查处率100%,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3)资金管理指标。

资金当年到位率100%。2021年县财政下达我局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已于2021年底全部拨付到位。资金使用率100%,当年使用10万元。

项目资金均实行专项核算。实际发生支出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规范,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完整;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与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上年本项目资金已开展了绩效评价。

4)成本指标。

食品日常监管成本逐年减少。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858家,立案查处64起,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维护了我区食品安全。

全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满意度90%以上。我局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通过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确保了全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监管工作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满意度90%以上。在推进食品监管工作过程中,始终将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根据不同时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组织策划宣传主题和稿件采写,及时发布权威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制作食品安全公益广告,通过短信、微信平台发布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的安全健康消费理念。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实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严把食品安全关,保障食品安全,我局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省局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把县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当作一项大事来抓,通过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觉悟,使大家更加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一是制定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项目的工作分工、任务分配、资金落实、完成时限等均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保证了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分管领导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度,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合理利用单位设备及资源,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综合自评价为优秀。

四、指标偏离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达的专项资金有效促进了我区质量检测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易发、高发、多发的阶段性特征仍未改变,做好食品监管工作任重道远。

一是基层监管水平仍有待提升。监管力量相对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不强,特别是食品生产领域监管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二是 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有的企业管理层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对企业应尽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不清楚,重生产轻质量。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环境、加工设备用具卫生消毒等防护措施,不能持续保持,产品出厂未按规定批批检验等。企业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与产品特点相适应的储存、运输和交付控制制度记录等问题;存在采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不全、成品库未划不合格品区等问题

三是基层监管能力仍有待提升。快速检测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检测手段和设备落后不够完善,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测工作尚未完全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基础上,不断加强食品监测和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的整治,切实强化监管措施。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大力开展“四小”食品安全整治,继续实施“洁厨亮灶”工程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进行公开见附件。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本单位不是省级部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
相关附件:
  • 项目自评表.xlsx
  • 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