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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23140/2023-00505 主题分类: null
发布机构: 横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3-11-13 10:30
名  称: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文件有效期: 有效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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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人社事业在保障改善民生、服务创新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我省人社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是未来5年我省人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主责主业,着力促改革、惠民生、兜底线、防风险,扎实推进“五型人社”建设,多个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省人社事业取得新发展。

一是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均保持在较低水平;累计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40亿元,扶持个人创业和带动就业278万人次;累计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03.5万人,帮扶23万余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8万余名就业困难人员、131.5万余名农村贫困劳动力、5万余名退捕渔民就业创业;工业园区企业等重点用工领域劳动力用工供需平稳,未出现区域性、行业性用工风险问题;建成11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2276家,累计产值突破1000亿元。

二是社会保险制度更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并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稳步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政策全面落实,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进一步强化;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245万人、558万人、292万人,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突破1100亿元,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293万人,各地累计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8.1亿元;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增加到240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均基础养老金增加到110元,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增长到1260元。

三是人才创造活力有效激发。“产业+人才”系列政策顺利实施,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稳步推进,“1+10”人才评价体系初步形成;人才规模不断壮大,专技人才、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299万人、494万人,累计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5179人,选拔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406名,评选“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653名,新增中华技能大奖1名、全国技术能手33名,全省技工院校在校生17.6万人,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取得2金1银佳绩;完成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建立高校岗位动态管理机制,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建立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四是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和谐劳动?幸福江西”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4%以上,签订集体合同企业2.3万户;农民工欠薪案件、拖欠金额和涉及人数逐年下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累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8万件,年均仲裁结案率96.5%、调解成功率71.4%;全面实施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职工工资水平年均增长10%,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比“十二五”期末增长18.95%。

五是公共服务水平加速提升。全面编制了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新建了省级集中的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实施了推进全省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首位工程”,构建了窗口端、网端、掌端、自助端一体经办的多元化服务渠道;向全省132家事业单位和11个设区市下放职称评审权,向省直部门下放一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12333电话咨询量累计达4757万人次,累计制发社会保障卡4630万张,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待遇补贴等七大领域“一卡通”;全面助力新冠疫情防控,加强抗疫一线人员支持保障,各项关爱倾斜政策兑现落实;服务和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成效;岗位技能练兵比武和法治知识竞赛活动有效开展,全系统服务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行风满意度明显提高。

“十三五”时期全省人社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有效增进了民生福祉,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5年基数

“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值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270]

[225]

[267]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35

<4.5

3.15

3

创业担保贷款

亿元

[489]

[500]

[740]

4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823

1050

1167

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830

1860

2078

6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81

286

292

7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01

550

558

8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239

284

299

9

引进急需紧缺

高层次人才

[2800]

[3000]

[5179]

10

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121

140

149

11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6

>92

96.5

12

劳动保障监察

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8.63

>95

99.95

1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结案率

%

96

>93

96.3

14

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

万张

2615

4088

4630

注:[]为五年累计数。

(二)发展环境

1.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人才资源丰富,内需潜力巨大,市场优势明显,经济稳中向好,社会大局稳定,推进人社事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江西正处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加快崛起的关键时刻,处于厚积薄发、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特色优势更加彰显,经济综合实力有望实现新跨越,进一步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增强人才人力资源支撑能力有着扎实基础。从人社领域看,我省劳动年龄人口的规模仍然较大并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仍处人口红利期,同时新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将对扩大就业容量、改善就业质量产生积极作用;全省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从单项突破到整体推进,统筹层次不断提升,社保基金积累较为充裕,为在更大范围内互助共济创造了条件;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人口红利加快向人才红利转化,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市场空间变化为人才创新创业开辟广阔天地;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更加扎实;全省人社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推进,为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提供了坚强支撑。总体看,“十四五”我省人社事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基础地位更加突显,发展条件更加优越,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2.问题挑战。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我国发展不平稳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我省经济总量不大、人均水平不高、经济结构不优、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仍然存在,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我省人社事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劳动力供求深度调整,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多变,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对劳动者就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面临较大就业压力,结构性矛盾将成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新型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社会保险适应流动性要求更高,参保扩面空间收窄,基金运行压力增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更大挑战;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除,技术技能人才规模、结构还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能有待提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潜在因素增多,广大劳动者对体面劳动的多元化诉求日益增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劳动权益保障面临新挑战,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处理难度加大;人民群众高品质、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对健全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全省人社系统上下要主动作为、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全力推动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平台化建设、数字化创新、项目化推进”为主要抓手,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更加完善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具创新创造活力的人才队伍,形成更加合理完善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人社公共服务,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部署,扎实推进人社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彰显人社部门政治价值,强化责任担当,为实现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增进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篮彩购买app惠及人民,坚持保障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发展。按照政策集成、要素集聚、集团作战的理念,深化人社领域制度改革,努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各项体制机制障碍,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持续增强人社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依法行政,防范风险。贯彻落实法治江西建设要求,强化法治思维,推动提升人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增强风险意识,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决兜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切实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三)主要目标

——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取得新成效,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快提升,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十四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面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逐步完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健全,法定人员社会保险应保尽保,补充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监管和风控防控机制更加成熟,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十四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5%以上,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65万人、311万人。

——人才支撑作用更加显著。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才规模更加壮大、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更加精良,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人才支撑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十四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33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5万人。

——工资收入分配机制更加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更加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不断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有效提升,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效根治,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农民工服务保障得到加强。

——人社公共服务更加优质。服务标准化、手段信息化、渠道多元化、能力专业化持续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不断健全,数字化和智慧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普遍推广,人社公共服务更趋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值

2025年目标

属性

一、就业创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267]

[≥200]

预期性

2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5左右

预期性

3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15

<4.5

预期性

4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万人次

[150]

预期性

5

创业担保贷款

亿元

[740]

[550]

预期性

6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数量

11

30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7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95.5

预期性

8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92

311

约束性

9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58

565

约束性

10

职业年金基金规模

亿元

261

580

预期性

1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结余用于委托投资比例

%

80

≥8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2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299

330

预期性

13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5179]

[4000]

预期性

14

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

200

250

预期性

15

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149

155

预期性

16

各设区市技师学院数量

≥1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7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70.7

>60

预期性

18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6.3

>90

预期性

19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9.95

>96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20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万人

4630

4800

预期性

21

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37.1

67

预期性

注:[]为五年累计数。

三、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促进就业创业机制,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将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就业充分与收入增长良性互动。健全就业政策协同联动机制,强化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促进和扩大就业的导向。助力“江西制造”重塑辉煌,稳定传统产业就业规模,优化新兴产业就业结构,扩大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产业就业容量。完善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体系,支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劳动者自主创业。提升城乡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常住地平等享受就业政策服务。加强就业资金绩效管理,完善政府促进就业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和绩效评价办法,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就业失业统计调查、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畅通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风险协同应对路径,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构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县级以上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完善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和督查机制,凝聚就业工作合力。

(二)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结合产业升级、区域发展,拓宽社会化就业渠道,引导、吸引篮彩购买app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进基层就业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优化不断线服务举措,拓宽就业见习渠道,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跟踪帮扶机制。打造全省公益性招聘服务平台,强化公共招聘服务。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鼓励支持省内转移就业,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培育壮大江西特色劳务品牌,探索搭建省内跨县域劳务协作平台,深化拓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等跨区域劳务协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健全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救助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就业援助服务工作机制,优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及长期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统筹做好妇女、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群体就业工作,做好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开发老龄劳动力资源,支持发展银发经济。

(三)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先进制造业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新职业培训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技能人才培养。探索引入现代化手段和方式开展数字技能类职业培训,推进职业培训方式多样化,支持开展订单式、套餐制培训。以电子社保卡为载体,全面推行电子培训券。大力推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搭建线上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实施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开发适应江西实际的职业培训包,促进职业培训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价体系,提升职业培训实效。

(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长效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招才引智、乡村振兴、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重点领域扶持力度,推行一证办理、10万元以下免担保、“无还本续贷”等具体举措,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降低担保门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可得性,降低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保持创业担保贷款“江西模式”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打造梯次格局的创业型城市,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各类初创实体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等政策扶持。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开展“江西省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表彰。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建设高水平创业导师队伍,加强线上线下创业教育培训和服务指导。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

(五)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专业化、便捷化。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探索依托各类代办点延伸服务触角,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开展基层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加强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就业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队。推动创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充分就业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

(六)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篮彩购买app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健全人力资源流动机制,完善用人制度改革,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在城乡、区域和不同所有制单位间合理流动。贯彻实施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壮大市场规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以国家级中国南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龙头,推动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区域性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和功能性平台,构建多层级联动的产业园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零工市场”和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企业、领军人才,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据库,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市场统计分析制度,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编制江西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组织开展高峰论坛、博览会、供需对接会等活动,引导人力资源供需精准对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交流合作。加大行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专栏3  就业创业拓容提质行动

01  就业创业支持激励计划

创建20个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县(区)、300个省级以上充分就业社区,选树公共就业服务典型,按规定予以支持激励。推动创新型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开展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

02  青年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机制,提升就业能力,打造全省统一权威公共招聘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全面强化就业帮扶,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动“三支一扶”、青年见习计划落实。

03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各类劳动者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

04  技工就业促进计划

“十四五”期间,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在省内就业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支持技工院校与省内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对与省内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规定给予技工院校一次性技工培养补助。

05  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行动

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到2025年在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全覆盖,每个县至少有1家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实现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认定。发展第三方评价机构,遴选建设60所左右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形成省、市、县三级社会化评价体系。围绕我省地域和非遗等文化特色就业技能,实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到2025年开发公布不少于100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06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到2025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重点培育行业领军企业5-6家,建成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0个,将国家级中国南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成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示范园区。

07  农村劳动力劳务协作计划

建立农村劳动力省际转移就业协作机制,建设省内跨区域转移就业对接平台,支持地方政府对接各类工业园区实施农民工组织化、规模化就业。

08 劳务品牌促进就业计划

健全劳务品牌建设机制,培育江西本土特色劳务品牌,强化政策扶持,支持创建孵化、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加快劳务品牌发展提升,发挥劳务品牌带动有组织化劳务输出作用。

09  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拓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渠道,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机制,扩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建设就业形势监测预警体系。

四、健全更加完善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不断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促进我省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一)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绩效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贯彻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完善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出台省级基金调剂管理办法。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逐步做实职业年金,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继续做好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弹性缴费机制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完善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加快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体系。健全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建设20家省级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和20家工伤康复示范机构。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完善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政策。建立健全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支持赣州等地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支持景德镇等地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适时修订《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二)推进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数据共享,深入推进工业园区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加快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扩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覆盖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参加企业年金,推进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参加失业保险。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全面推进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建立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深化社会保险费征缴改革,稳步提升社会保险费征缴率。

(三)完善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适度提高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标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适度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领取待遇水平最低达到180元。健全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科学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将失业保险金提高至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90%。统一全省工伤保险“三大目录”,规范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逐步提高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长期待遇项目的保障水平。

(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加快建设人社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构建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基金监督行政执法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侵占社保基金违法行为。探索开展智慧监督,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实现业务经办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规范》。加强数据稽核,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防范社保基金“跑冒滴漏”。建立社会保险稽核专员制度,分片区定期开展社保基金稽核工作。探索建立基金追缴公益诉讼机制。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加强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完善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十四五”期末全省职业年金基金规模达到580亿元。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工作,每年基金新增结余80%以上用于委托投资。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打击社会保险领域违法失信行为。配合做好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五)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

实施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提升工程,落实《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和《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柜员制实施指南》,规范经办服务流程、岗位职能和人员管理。完善省级集中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夯实线上服务基础,拓宽线上服务范围。推动建立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垂直管理的经办组织架构。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顺畅便利。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推进退休审核业务网上经办,实现全省退休人员档案电子影像化。统一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渠道。完善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实现全省工伤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全覆盖。全面提升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障社会保险数据安全。加强社会保险统计工作,实现主要统计数据直接从经办库生成。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队伍建设,加强全省社会保险精算团队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综合素质。


专栏4  社会保险扩面提升行动

01  全民参保扩面计划

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精准扩面。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等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60岁以上未参保人员为主要目标,以中断缴费人员为重点,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续保工作。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探索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推进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小微民营企业员工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02  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监管提升行动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80%以上用于委托投资。完善职业年金绩效考核评估办法,保障职业年金基金长期稳健运营。

03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提升工程

落实《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和《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柜员制实施指南》,

规范经办服务流程、岗位职能、人员管理和设施设备,健全社保经办绩效考核和岗位补贴制度,推进标识统一、柜台统一、着装统一、服务统一。推行社保服务“前台综合受理、限时业务后台办理、专窗反馈出件”经办模式,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实行“帮代办、容缺办”,加快高频事项秒办、一般事项即办、关联事项联办。到2025年底,实现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100%、秒办即办事项比例达到80%以上。

五、建设更具创新创造活力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实施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人才政策,努力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更大力度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大力建设“人才赣军”。

(一)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和重大创新平台,大力引进聚集战略型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新兴产业领域,支持企业引进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形成人才兴产业、产业聚人才的良性循环。实施赣籍人才回归工程,鼓励赣籍人才通过总部回迁、项目回移、资金回流、技术回馈、“三请三回”、“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援家乡发展。把握后疫情时期人才流动趋势,开展海外引才专项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来赣创新创业。实施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体系。完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制度,弘扬突出贡献人才与时俱进、科学求实、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加大博士后招收力度,培养创新型博士后人才,鼓励和引导优秀博士后人才向企业流动,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平台和团队的作用,促进产学研用转化。加快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政策服务体系,完善与高层次人才业绩和价值相结合的激励保障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政策,持续优化高层次人才发展环境。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建成一支能够支撑和引领高质量发展、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篮彩购买app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人才分类评价制度改革和评价体系建设,形成鼓励企业多出人才、鼓励人才向企业流动、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导向,引导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修订职称评价条件,完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推进职称领域放管服改革,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新业态发展需要,开展特色产业领域和新职业职称评审。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抓手,举办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开展大规模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和岗位培训,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创新实践能力。

(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实施“技能中国行动”,聚焦“技能江西、人人成才”,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实施新时代“赣鄱工匠”培育工程,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良、布局合理、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探索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和规模。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有关政策,提高技术工人政治、经济和社会待遇,推动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开展“赣鄱工匠”和“江西省能工巧匠”评选,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强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定期举办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开展各级各类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四)加快技工教育发展

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工程,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江西技工教育品牌,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重构技工院校布局,推动人口50万以上或工业区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的县(市、区)建设技工学校,设区市建设技师学院,打造技工教育区域中心。重整技工教育资源,鼓励集团化发展,发展万人规模技工院校,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引导技工院校围绕地方产业合理设置专业,推进专业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培育一批优质专业(群)。提高办学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推进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强化竞赛引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技工院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打造智慧校园。规范院校管理,健全技工院校管理体系,加大监管督导力度。

(五)稳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在县以下事业单位稳步实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公开招聘、岗位管理等制度。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加大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实施力度,健全考核、奖惩、培训机制。进一步改进和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

(六)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完善全省表彰奖励制度体系。认真做好各项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工作,加强对市县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加大清理整治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开展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活动。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建立表彰奖励管理系统,对表彰奖励政策、项目和获得者进行信息化管理。

专栏5  技术技能人才引领支撑行动


01  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面向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选拔培养500名左右中青年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

02  赣籍人才回归工程

发挥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作用,建立赣籍人才联系机制,加强赣籍人才回归引导。实施“才聚江西、智荟赣鄱”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采取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相结合,推广“三请三回”、“揭榜挂帅”等形式,紧贴重点产业和项目,引进4万名左右赣籍人才和团队来赣创新创业。

03  博士后人才培育计划

新增设立150个博士后站,引进1000名优秀博士进入我省博士后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04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项目,全面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养培训30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

05  “赣鄱工匠”培育工程

建设1家国家级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打造一批省级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

建设1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万人次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2年开展一届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40名“赣鄱工匠”、160名“江西省能工巧匠”。

06  技工教育强基工程

将技工院校布局纳入人口50万以上、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县(市、区)区域和产业发展规划,各设区市至少建成1所技师学院。重点支持建设10所高水平技工院校、30个重点专业群和20个特色专业,培养100名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实施一体化师资专项培养计划。

07  职业技能竞赛引领计划

定期举办江西省职业技能大赛,2023年前,南昌市和70%以上的设区市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到“十四五”末,力争70%以上的设区市举办职业技能竞赛。争取建设1个国家级技能竞赛综合训练中心、10个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20个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

六、形成更加合理完善的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机制

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决定和合理增长机制,促进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更加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促进共同富裕。

(一)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

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稳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服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相协调,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探索建立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大数据库。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围绕14个省级重点产业链定期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

(二)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健全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规范指导,推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落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股权激励等多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加强工资总额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指导,改进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三)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健全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深化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实行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专栏6  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共享行动

01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行动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

02  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健全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分配制度,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对执行绩效工资管理制度的不同类型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调整方式,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缩小同类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差距。

03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

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绩效工资倾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充分激发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04  企业薪酬调查数据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围绕重点产业,形成决策支持分析报告。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形成全省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数据库。完善公开发布、定向反馈与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信息服务体系,发布数据应用成果,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服务。

七、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持续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覆盖面,完善省政府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比表彰办法,创新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试点改革,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推进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建设全省电子劳动合同管理服务平台,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建立劳动关系运行状况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劳动关系领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

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立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促进劳动人事关系矛盾纠纷属地化解。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仲裁与诉讼有效衔接,逐步统一裁审尺度。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开展创建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活动。加强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提高办案水平。发挥“智慧仲裁”作用,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智能化水平。

(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推进智慧监察建设,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实现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一网通办”、全省联动。强化执法协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提升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动态监管。

(四)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努力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加强农民工输出服务工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农民工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农民工服务保障机制。




专栏7  和谐劳动关系协同共建行动

01  和谐劳动关系“十百千万”计划

打造十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的社会组织、百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育千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服务万户新企用工。

02  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

03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专项行动

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配套措施,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劳动保障服务,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04  星级仲裁提升计划

以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为建设目标,开展创建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活动,打造一批办案效能高、服务能力强、“四化”建设基本到位的星级仲裁院,推进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

05  农民工体面劳动计划

针对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短板,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农民工平等就业、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业卫生安全等权益。积极维护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就业形式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

06  农民工市民化行动

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市民培训,增强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推进县域内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县外省内的农民工实行全省统一管理服务,清理各种不合理规定,逐步消除省内差别;对跨省就业农民工与当地农民工平等对待。

八、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机制,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构建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推动服务事项法定化。持续开展简政放权,继续取消、下放或调整审批服务事项。促进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稳步推进基层管理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赋权。统筹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借助银行、基层平台等力量推进人社服务“就近办”,完善基层平台服务基础设施,重点补齐农村和基层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全力打造“城市十分钟、农村半小时”服务圈。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全省人社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清单内事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修订和政策调整情况,继续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八统一”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高频服务事项办事标准“全省统一”。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完善法规政策清理机制,全面清理制约标准化建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服务事项、统一办事标准等提供法规制度保障。

(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

继续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进“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开展人社数字化转型行动,全面提升各业务领域经办服务、决策分析、监督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设全省集中的人社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采集标准化流程,推进跨部门跨领域数据高质量共享,进一步健全完善数字底座。建设大数据应用平台,构建风险预警和管控体系,加强内控稽核、风险行为分析、监测预警等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和数字决策监管能力。强化业务系统融合和部省两级系统联动,探索12333全媒体智能客服中心建设,应用新技术拓展经办服务应用场景。全面推广应用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统一办事服务入口,整合自有线上服务渠道,优化网上掌上服务,构建窗口端、网端、掌端、自助端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一体化新服务模式,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完善人社政务服务电子地图。继续强化网络安全建设,推动全省IPv6部署,完善安全服务体系。

(四)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

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形成“一卡通”服务管理的江西模式。全面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推广电子社会保障卡,提升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统一“一卡通”应用标准规范,持续完善并动态调整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应用目录。建设江西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整合跨部门应用数据资源,完善用卡环境和服务规范,拓展身份认证、移动支付、线上服务等方面应用场景,推动落实各领域应用服务事项。持续深化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保结算、待遇补贴等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探索推广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教育培训、金融消费等居民服务领域应用,支持各类民生卡、公共服务卡整合,实现地域、人群及线上、线下应用全覆盖。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五)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标准事项全省通办、异地事项跨省通办、特殊情况上门办、服务下沉就近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流程、减材料、压时限。依托大数据共享机制,探索开展“免申即办”新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系统自动流转、后台分类办理”经办模式。推进错时延时和预约服务,优化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全面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和“厅局长走流程”。持续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加大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持续开展人社领域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继续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活动。

(六)助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针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帮扶对象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常态化帮扶机制,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加强就业服务,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个方向,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力度,培育一批劳务品牌,推动市场吸纳就业。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促进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发挥帮扶车间和龙头企业等载体吸纳作用,鼓励在农村环境整治、小型水利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自主创业。提高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加大对有培训意愿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组织开展江西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合理增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继续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比例筹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激励机制。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才智力支持,加强我省乡村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引进力度,继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与基层成长、青年见习、“三支一扶”等计划有效衔接,推动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人才评价、工资待遇等向基层倾斜,完善相应保障激励机制和平台建设,引导广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服务乡村振兴。


专栏8  人社公共服务创优智慧行动

01  人力资源“一图一池两平台”

建设全省人力资源地图、全省人力资源数据池、大数据分析平台和智能服务平台,以数字化地图形式,展现全省人力资源区域、产业分布等情况,动态掌握重点群体就业失业状态,动态监测重点企业行业用工情况。

02  智慧社保运行管理平台

建设智慧社保运行管理平台,实现社会保险主要统计指标、基金收支、实时业务经办情况可视化展示,利用大数据开展社会保险分析应用、风险预警和宏观决策等。建立高效便捷的系统运维管理机制,加强运维管理培训,健全问题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改善网络基础设施,确保系统平稳高效运行。

03  “智慧监察”平台

梳理整合现有劳动保障监察预警、“两网化”、指挥平台等信息系统,通过对监管对象缴纳的社保、水电、税收、市场监管等大数据共享分析,实现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办理和监管服务一体化、便捷化。

04  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

搭建全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实名实人认证、安全便捷支付优势,整合“一卡通”应用数据资源,为各领域应用提供基础支撑、服务管理、信息共享、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等综合服务,为全面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提供技术支撑,实现居民服务“人手一卡(码)、一卡(码)多用、全省通用”。

05  民生资金监管信息化平台

按照“省集中”模式,汇聚各级人社部门的各类民生资金数据,实现对人社领域的各类民生资金的流向、流量、流速进行全程监管,对全省人社领域各类民生资金实行网上公开和监管并接受监督。

九、保障措施

“十四五”全省人社事业发展任务艰巨繁重,要着力完善保障措施,强化政策协同,确保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推进法治建设

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人社领域地方立法,完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和劳动关系等法律政策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质量,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加强要素保障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规划实施与经费预算的衔接保障,优先安排保障重大工程项目资金预算。构建与事权相匹配的人社公共服务经费分级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系统人员队伍本领和能力。在服务区域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支持鼓励基层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形成一批可总结推广的典型经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持续开展好人社领域宣传。加强人社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三)组织监测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调度机制,建立规划实施预警、调整机制,确保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加强“数字人社”建设,推进人社统计现代化。拓展规划实施结果运用,把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任务落实

强化规划实施统筹和协调指导,将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程项目逐项分解落实,明确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加强事业发展年度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做好年度计划与规划目标的有效衔接,合理设置年度目标,确保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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