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青板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青板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青板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本乡范围内行政工作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横峰县青板乡人民政府。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8人;年末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2937.7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较2017年减少1667.9万元,下降36.21%;本年收入合计2937.79万元,较2017年减少1667.9万元,下降36.21%,主要原因是:减少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和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导致本年收入减少。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937.7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总计2937.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937.79万元,较2017年减少1667.9万元,下降36.21%,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减少,导致本年收入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和支出平衡。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63.64万元,占15.78%;项目支出2474.15万元,占84.22%;经营支出0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99万元,决算数为293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0.1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25万元,决算数为34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3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万元,决算数为2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8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2.9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基本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9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32万元,决算数为19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8.4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94.9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项目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9.7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八)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3万元,决算数为7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1.2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和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6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9.09万元,较2017年减少6.28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减少,减少工资等福利的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7.01万元,较2017年减少1.7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压缩水费、电费、办公费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54万元,较2017年增加26.65万元,增长29.32%,主要原因是:用于发放退休费、生活补贴等支出,追加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上一年与本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万元,决算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7万元,下降6.1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7万元,下降10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万元,决算数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一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
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决算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与上一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0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2017年减少1.7万元,降低1.2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压缩水费、电费、办公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单位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篮彩购买app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青板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