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 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 的机关名称和 日期 |
备注 |
1 |
横农简罚〔2023〕 1号 |
横峰县粮油购销公司储备油未按规定周期轮换 |
张XX |
91361125MA35L9188E |
张XX |
2023年2月6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检查发现自2021年11月22日横峰县粮油购销公司通过上饶市赣东北粮食交易市场(乙方)委托销售协议,出库销售县级储备油20吨;2022年3月24日向江西金佳谷物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油厂购买入库1087箱(5L*4瓶/箱)非转一级菜籽油20吨,轮换期间近4个月库存为0。导致县级储备油未按相关规定轮换,涉及20吨。 |
(1)警告。 依据《横峰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横府发{2020}11号)第十三条。 |
对横峰县粮油购销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
横峰县农业农村局 2023 年2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