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开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农开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开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向农民群众和社会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篮彩购买app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和法规。
(二)、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调查和论证,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向上级农发部门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负责编制项目工程的扩初设计(工程项目)或项目(农业、林业、科技等)实施方案。
(五)、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组织项目工程的招投标、项目监理和公示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管理,组织项目工程单项工程审计、项目竣工验收与结算;负责办理项目工程移交接手手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开发项目的后续管理和开发利用。
(六)、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计划、支付、结算、报帐等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负责项目区群众筹集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的组织工作。
(七)、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料的统计和归档工作。
(八)、负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03.849492万元,较2018年增加25.117792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03.8494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3.849492万元,较2018年增加25.117792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3.849492万元,占100%,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93万元,决算数为103.849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93万元,决算数为103.849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84949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8.3771万元,较2018年增加7.4168 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472392万元,较2018年增加17.700992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中劳务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万元,决算数为5.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0991万元,减少0.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万元,决算数为5.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0991万元,下降0.1%。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8494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1949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共有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项目已整合,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
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类项目、专项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指财政资金安排的,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经费。
(四)行政运行经费
指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