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篮彩购买app印发横峰县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横峰经济开发区,兴安街道办事处,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横峰县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横峰县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篮彩购买app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篮彩购买app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免除对象
由横峰县殡仪馆承办遗体接运、冷藏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的死亡人员,除享受丧葬补助费的公职人员和已享受丧葬补助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外,具有横峰户籍且去世后遗体在横峰县火化的城乡居民,以及公安机关出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
二、免除项目及标准
1.遗体接运费200元—260元(车辆按往返公里计算30公里内200元,本县范围内260元封顶)。
2.遗体存放费(冷藏柜)180元(60元/天,三天内免费)。
3.遗体火化费1260元(高档拣灰炉)。
4.骨灰盒280元。
5.骨灰寄存费120元/年(三年内免费)。
享受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重点优抚对象,城乡困难群众(低保对象)除可以享受以上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外,还可免除小型守灵室使用费360元。
三、办理程序
免除对象的丧事承办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和逝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向县殡仪馆提出申请,经县殡仪馆审核确认后,在费用结算时按规定标准直接减免。
四、资金保障
1.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采取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拨付方法。县人大批复民政部门当年预算后,由县财政局预拨60%,次年结算时据实核算多还少补。
2.县民政局根据上一年度实际免除对象的数量,编报基本殡葬服务费资金预算,纳入民政部门年度预算管理。
3.县殡仪馆在费用减免的次月,填写《横峰县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结算清册》并做存档工作,随时接受纪检、财政、民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年终统一报财政部门核算。
五、监督管理
1.县民政局要做好对县殡仪馆的指导,严格按照本方案完善各项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供优质服务,落实惠民政策。县殡仪馆要配齐配强窗口工作力量,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工作,防止申请人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件、证明材料。殡仪机构要在醒目位置公布相关免除项目流程,做好现场引导工作。同时要认真严格校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发生额,杜绝免除对象与火化对象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2.县纪监、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纪监部门负责对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情况进行监督;民政部门负责跟踪、督导县殡仪馆的组织实施,严把审查关;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基本殡葬服务资金管理,做好资金拨付、资金保障等工作。
3.县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联合督查制度,严格殡葬基本费用的审核管理,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免除过程中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免除费用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依法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2018年的《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篮彩购买app印发横峰县城乡居民遗体免费火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横府办字〔2018〕37号)自本方案施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