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横峰县龙门乡坊源幼儿园等11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情形,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11家(名单见附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公告之日起,下列社会组织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同时,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以下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11家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11家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
横峰县龙门乡坊源幼儿园、横峰县红桥垦殖场白沙岭村卫生室、横峰县姚家兰子畲族村民族幼儿园、横峰县青少年体育技能活动中心、城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横峰县葛源镇枫林村刘水金卫生室、横峰县岑阳镇回垅村童木水卫生室
(二)社会团体(4家)
横峰县兴安街办廻垅村农民用水户协会、横峰县健身气功协会、横峰县太极拳协会、横峰县农副土特产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