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横峰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推进林业系统法治宣传各项工作。按照县普法规划要求,围绕林业工作职能,着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林业的管理、服务各个方面,推动林业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林业学法普法工作
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大队、中心、林场)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确保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制定全市林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普法责任清单等,狠抓工作部署落实。
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局普法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各项普法工作任务,带头学法用法普法,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同时,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制度规范,常态化开展林业学法普法
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领导领学和全员学习相结合,不断完善学法普法制度,推动学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将学习法律知识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规,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法律意识。二是坚持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全员学法考试,每年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省局和县司法局组织的网上学法考试,近年来考试优秀率100%。落实党建工作计划,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强化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林业法规知识竞赛等,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普法的理论水平。三是每年举办法治专题学习培训。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绿色大讲堂”法治宣讲直播课程,省林业局有关领导对新修订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林业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邀请县公安局相关普法宣讲讲师开展反诈骗专题普法讲座,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大力提高林业干部职工法治素质。三是加强对学法守法普法的考核。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情况作为局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落实学法用法普法等依法行政相关要求。
三、聚焦普法清单,不断提升林业普法工作水平
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推动全员普法、创新普法,不断提升普法成效。
(一)持续丰富林业普法内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其作为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贯穿始终,引导全系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领悟“生态兴则文明兴”思想,推进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一步推动林业系统“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三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西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五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章党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要求,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
(二)不断拓宽林业普法路径。围绕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县林业局扎实推进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五进”活动。一是普法进社区。如,2023年3月组织全体党员到兴安街道城西社区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法制资料,并深入到商户、住户宣传。二是普法进村居。组织到辖区乡镇、村居等地开展服务林农“林业科技下乡”活动11场次,把林业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送到基层群众面前。三是普法进机关。近年来,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四是普法进校园。每年联系县教育局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组织到乡镇有关学校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局法律宣讲员多次到实学校为老师学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知识以及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安全的重要意义等。五是普法进企业。结合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县林业局联合森林公安局等执法人员到野生动物养殖场、自然保护地等企事业单位,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规政策,增强林业企业经营者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紧扣林业实际,着力打造特色普法
县林业局紧密结合林业实际,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培育林业法治文化,积极打造林业普法特色品牌,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森林资源、爱护野生动植物、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的法治自觉。
(一)开展林长制工作宣传。深入宣传国家和省篮彩购买app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近年来,县林业局大力推进林长制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媒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林长制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林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全县制作林长责任公示牌300余块,宣传横幅200余条,印发宣传册2000多册,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林业普法“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林业生态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凝聚全县林业干群“一条心”,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开展造林绿化及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结合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宣传普及《植物检疫条例》、《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在“双随机、一公开一集中”执法检查工作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精准普法。
(三)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林业执法大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破坏林地和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有效地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同时,强化正面宣传,全方位开展保护森林资源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依法建设、保护、利用好森林资源,形成全社会关心林业、支持林业、爱护林业的良好局面,共同守护横峰的绿水青山。
(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充分利用“爱鸟周”“湿地日”“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在社区、集贸市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学校等组织开展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拒绝滥食野味,共建文明餐桌,不断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共举办野生动植物保护主题宣传活动4次,利用宣传展板30多块,现场派发宣传单2000余份。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联合社会组织(共同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救护工作,共接报野生动物救护10宗,救护动物12余只。
(五)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每年森林防火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为宣传重点,通过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开展依法用法宣传,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提升森林防火宣传的效果。共举办森林防火宣传月等现场活动15余场,组织护林员、半专业防火队员进行大力宣传,防火宣传累计进行50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宣传品5000余份,在电视媒体、电台、报纸播出公益宣传标语200多条,通过建筑物墙体印刷宣传标语100余条,在林区山场入口悬挂横幅20余条,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六)以案释法,提高普法效果。精心挑选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案例在执法普法中的指导借鉴作用,提高普法效果。积极提炼一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林业执法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进全民森林法治观念的提升,助力法治林业、法治社会建设。
下一步,县林业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继续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落实林业法治宣传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林,助力横峰普法高质量发展贡献林业力量。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