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荷乡政策解读工作制度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篮彩购买app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党政办公室统一协调下,配合推进政策解读相关工作。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一)乡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乡政府制定,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
(三)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第三条 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部门在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在报送拟以乡政府或乡党政办公室名义出台重要政策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经本乡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四条 政策文件解读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同时,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第五条 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公开。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新媒体的作用,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第六条 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严格实施考核奖惩。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