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县本级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县交通运输局)
序号 |
责任部门 |
部门 职责 |
依据 |
工作事项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责任情形 |
1 |
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 |
1.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路路政、港口行政、道路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承担县中心城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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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履行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职责,相关工作部署缺位,导致行业性或区域性重大安全风险失管失控。 |
2 |
公路、水路建设行业监管责任 |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
1.监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 2.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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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履行公路、水路建设行业监管职责,相关工作部署缺位,导致行业性或区域性重大安全风险失管失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