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彩购买app征求《横峰县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
实施意见》意见公告的反馈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横峰县教体局科创中心开展了篮彩购买app征求《横峰县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公告,共征集到5条意见。经研究,5条意见被采用。
原意见 |
修改意见 |
提出意见单位(个人) |
修改依据 |
是否被采纳 |
对通过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县财政给予每家0.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通过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县财政给予每家0.3万元一次性奖励。 |
横峰县工信局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数量大,结合县财政情况酌情而定 |
已被采纳 |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的科研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按照1∶1比例配套给予奖励 |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的科研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按照1∶0.5比例配套给予奖励 |
横峰县经开区 |
个人奖励金额不宜过高 |
已被采纳 |
11.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吸引国内外高科技成果落地横峰转化,企业购买高校院所高科技成果在横峰转移转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给予奖补,按单项成果实际支付金额给予10%的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删除此条 |
横峰县财政局 |
依横峰县财政而定,财政较困难 |
已被采纳 |
对第12条加强知识产权的申报与保护。 |
增加对企业获得的名牌产品,每个一次性奖励2万元。 |
横峰县市管局 |
为了激励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企业产品的品牌数量 |
已被采纳 |
对“揭榜挂帅”项目,按榜单金额的20%予以后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 |
对“揭榜挂帅”项目,按榜单金额的20%予以后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 |
横峰县财政局 |
依横峰县财政而定,补助不宜太高 |
已被采纳 |
17.支持申报国家、省级重大专项。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项目上年实际国家拨付经费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牵头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项目上年实际省拨付经费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支持申报国家、省级重大专项。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项目上年实际国家拨付经费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牵头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项目上年实际省拨付经费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横峰县经开区 |
结合经开区的财政而修改 |
已被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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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对企业获得科技创新奖励,其当年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必须不少于2%以上,一般科技企业不少于1.5%,企业必须申报实用新型专利5个以上或发明专利1个以上,对申报科技奖的企业必须建立研发机构和平台。 |
横峰县商务局 |
应与招商引资优惠办法相一致 |
已被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