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统筹协调原则。
(三)坚持均衡发展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1.2020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县特教学校、也可随班就读,学校原则上不得拒收。对不能正常到校的重度残疾学生,学校要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帮助其入学。
(二)农村地区初中招生对象。
本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和本乡镇在外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城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对象。
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以下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适龄儿童。
城区初中招生对象为以下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小学毕业生。
1.城区户籍类(简称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为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的(指的是2020年3月31日前迁入本学区常住户籍人口);
2.城区购房类(简称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为非第一类,但其父母已在城区学区内自主建房或购房,①有房产证的须提供有效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揭购房的,需提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签购房合(只交定金的除外)同和银行按揭证明;房产已抵押的,需提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房产信息查档证明;②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随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共同居住的,且其父母在城区无自有房产的,按其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就近入学;③拆迁户子女须持有拆迁协议、拆迁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现居住地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也可在原住址所在学区学校入学;④没有房产证的既成事实建房、购房的,须提供房产实际拥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亲(监护人)姓名的水、电费缴费凭证;⑤车库、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依据。
房产类以教师上门核实是否实际入住为准,入住者需提供水电费缴纳凭证,非入住者不属此类范围内。(房屋产权证发证或网签购房合同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3.招商引资企业法人、外聘高管,企业核心技术骨干(父母双方系非本县户籍)子女类(简称第三类):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为非第一、二类,但其父(母)在经济开发区内开办企业、外聘高管或企业核心技术骨干;
4.进城务工及经商类(简称第四类):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为非第一、二、三类,其父(母)目前在城区学区内务工或经商,进城务工的必须有社区居住证明和用工单位开具的用工证明及县社保局提供至少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经商的必须提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31日前颁发的有效证照(已年报);
5.父母亲工作调动类(简称第五类):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为非第一、二、三、四类,因父母工作变动到县城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
三、入学办法
(一)新生报名。
1.城区公办小学报名预约时间:2020年4月 27日- 28日
第一类到户口所在学区中小学领取入学申请表,填好后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接种单位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审核报告》一起交学校预约登记。
第二类到自主房产所在学区的中小学领取入学申请表,填好后把房产证(或上述规定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接种单位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审核报告》一起交学校预约登记。
第三类到相关学校领取“招商引资企业法人、外聘高管及核心技术骨干子女入学申请表”填写完整后,由经济开发区认定后,提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31日前颁发的有效证照(已年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合同及工资流水和接种单位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审核报告》等材料一起交学校预约登记。
第四类到相应学区的学校领取入学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提交户口簿(外省、市、县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及复印件、单位用工证明和县社保局提供至少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以及接种单位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审核报告》一起交学校预约登记;
进城经商类到相应学区的学校领取入学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31日前颁发的有效证照(已年报),以及接种单位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审核报告》一起交学校预约登记。
进城务工和经商类人员只能在相应学区的学校申请预约,不得向两所或多所学校申请,各学校预约登记后电脑汇总,一旦发现有一人多报的,取消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第五类根据父母工作调动的实际情况,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相应学区的学校预约登记。
2.城区公办初中报名预约时间:8月10日- 11日
属第一、二、三类小学毕业生,凭学籍基本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上述规定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31日前颁发的有效证照(已年报)到相应学区的学校申请预约登记。
属第四、六类小学毕业生凭学籍系统中的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用工证明和县社保局提供至少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31日前颁发的有效证照(已年报)到相应学区的学校申请预约登记。
属第五类小学毕业生,根据父母工作调动的实际情况,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相应学区的学校预约登记。
县城中小学校预约报名后,各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核查,8月中旬,县教体局组成工作组到县城各学校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如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弄虚造假的,县城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接收。
3.新生名单公布
8月下旬公布各校预招收新生名单。
4.报名时间
8月31日。学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新生招收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
(二)材料审查及相关要求
城区学校招收的学生须经过报名预约登记、工作组材料审核、教体局备案等程序。
1.新生监护人根据招生要求提供相关证件预约,由学校对各类证件进行资格审查、登记、并签署意见。
2.城区小学预约登记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和4月28日。城区初中预约登记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和8月11日。
3.工作组材料审核时间为2020年8月中下旬。
4.相关有效证件说明:①户口簿、房产证(或上述规定的相关证明)户主必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②单位务工证明和用人单位至少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缴纳的社保金凭证必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且有县人社局开具的证明或用工单位缴纳凭证;③营业证照必须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31日前颁发的有效证照(已年报);④新生入学申请表。⑤学籍系统中的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表(专指初中新生)。
5.认真做好有关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各学校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足龄入学的一律不予建学籍。
(三)工作流程
1.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县教体局核定各校招生计划,公布招生工作方案。
2.新生预约报名:城区小学预约登记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和4月28日。城区初中预约登记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和8月11日。由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上述规定的相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营业证照、新生入学申请表、《儿童预防接种证审核报告》(专指小学新生)、学籍系统中的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表(专指初中新生)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到相应学区学校进行预约登记。
3.新生资格核查。8月23日前各学校到相关部门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核查。期间,县教体局组成工作组到县城各学校审查新生入学资格。
4.县级审核。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期间到各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抽查复核。
5.新生名单公布。各校在8月下旬公布预招收新生名单。
四、招生学校划分
(一)城区小学学区划分
1.横峰县一小:招收居住在城东、城中、城北社区和城郊村上、中、下窑口一带的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学区内进城购房适龄子女。片区范围:东至上窑口及银珠亭移民居住区,西至西门西路--延伸至新建路--到火车站明月广场沿线以东,南至浙赣铁路,北至北哨村。
2.横峰县二小:招收居住在城西社区、茅坪社区、人民大道以西延伸兴安大道以北的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学区内进城购房适龄子女。片区范围:东至西门西路--延伸至新建路--到火车站明月广场沿浙赣铁路线--至人民大道沿线以西,南至兴安大道以北,西至岑阳大道及红桥场白沙岭村,北至上茅坪村。
3.横峰县实验小学:招收居住在人民大道以西,兴安大道以南,以及富源新村、迴垅村和经济开发区有城区户口和学区内进城购房适龄子女。片区范围:东至人民大道以西,南至迎宾大道以南--延伸至富源新村,西至迴垅村和经济开发区,北至兴安大道以南。
4.横峰县兴安学校(小学部):招收居住在人民大道以东,浙赣铁路线以南城郊村的糯禾垅、霞曹和城南社区有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和学区内进城购房适龄子女。片区范围:东至城郊霞曹村,南至莲荷新区--延伸至七里垅,西至人民大道以东,北至浙赣铁路以南。
(二)城区初中学区划分
为确保城区初中新生入学规范有序,决定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小学毕业学校招生。
1.横峰县二中:招收县一小、二小、实验小学、岑阳小学2020届毕业生。
2.横峰县兴安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部和莲荷小学2020届毕业生(含莲荷村、丁家村、九甲村、黄藤村、蔡家村和红桥场莲荷分场、练家分场籍)。
3.非城区2020届小学毕业(城区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按家庭住址划片招生。家庭住址在浙赣铁路以北的到横峰二中入学,家庭住址在这赣铁路以南的到兴安学校入学。
城区所有中小学校同时都作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安置点。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城区学校和社区。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三)农村地区小学和初中学区划分
县域内农村地区中小学学区由各乡镇学校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本乡镇学校网点分布、当地历史沿革、新农村建设、城镇化进程等情况进行合理划分。
(四)民办学校学区
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面向社会招生,不纳入划片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