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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葛源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10-21 15:56
名  称: 葛源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决算

葛源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决算

葛源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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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葛源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政府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葛源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拟订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城乡经济和社会统筹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4.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求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本级预算

单位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员5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6360.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1536.7万元,下降19.4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360.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8年度支出总计636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360.5万元,较2017减少1536.7万元,下降9.4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54.7万元,占8.7%;项目支出5805.8万元,占91.3%;经营支出0万元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21万元,决算数为6265.37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万元,决算数为3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主要原因是:基层政权建设、日常公用经费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06万元,决算数为8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21.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用于能环保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初预算数为90.58万元,决算数为257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37.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项目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82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十)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7万元,决算数为132.2万元。年中追加了相应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增加了其他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4.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6.4万元,较2017年增加44.32万元,增长16.29%,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增加,调资等因素增加了工资福利的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6.96万元,较2017年增加98.09少)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增加,增加了办公费等相关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34万元,较2017减少147.9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19万元,决算数为5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4.86万元,增长8.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6万元,决算数为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4.86万元,增长10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54万元,决算数为4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9.79万元,决算数为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9万元,决算数为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96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18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主要领导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单位无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篮彩购买app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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