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彩购买app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 篮彩购买app>决策公开>政府文件
索引号: E23000H/2023-001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横峰县港边乡 生成日期: 2023-05-05 11:41
名  称: 港边乡农民建房管理办法
文件有效期: 有效

港边乡农民建房管理办法

港边乡农民建房管理办法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秩序,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便于乡村干部管理操作,现制定以下办法:
一、申请受理
(1)村级:由农户向户籍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应当就建房的宅基地位置、农户资格等进行初审,初审后在建房申请表上盖章、包村领导、村书记签字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2)乡级:乡规划办接到农户建房申请表7天内会同国土所、所在村委会包片干部到现场对是否符合用地条件进行判定,符合用地条件的,乡规划办公室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进行对接,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安排一同到场对是否符合村庄规划进行审核。
二、乡镇审批
乡规划办对符合建房资格、用地、规划等条件的农户,与其签订农民建房承诺书,农户按照承诺书约定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交付2万元的建房履约保证金(集镇规划区内2.5万元)。所有资料及手续全部符合后,由乡规划办将农户房屋相关材料提交党委扩大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提交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进行会议审批,审批取得两证后农户方可动工建设。
三、动工放样
农户动工放样应第一时间告知村委会,由村委会包片干部与乡规划所联系共同到户进行放样。放样标准应当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农户必须按确定后的放样标准进行建设。严禁私自改动。
四、建房巡查
违建主要由村委会负责巡查,村包片干部对自己包片小组的违建要紧盯不放,如发现有违建倾向的要第一时间与村书记报告,并现场制止。如制止无效要向包村领导报告并自行组织力量拆除。乡规划所会同国土所抽调各村一名分管农民建房的干部对全乡进行不定期巡查,巡查次数每月不少于两次。时间与人员安排由乡规划办统一调配。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建行为的第一时间联系村委会共同制止并当场拆除。
五、竣工验收
房屋完工后,由建房户向村委会申请竣工验收。由村书记会同村包片干部、规划、国土共同到场验收。
(1)超高、超面积建设的,对超出的部分坚决予以拆除,并没收建房履约保证金用于拆除费用及村公益事业。
(2)未按户型建设的,没收建房履约保证金用于村公益事业。
(3)未按外立面建设的,责令其建房户自行整改,不予整改的,由村组织施工队整改,整改费用从建房履约保证金中提取。
(4)建房过程中建筑材料及卫生对村庄造成影响的,责令当事人整改,在规定时间未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的,由村委会负责帮助整改,整改费用从建房履约保证金中提取。
竣工验收后,符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由验收人员、村书记、包村领导、农民建房分管领导四方签字报乡经管站审核。经管站分管领导报乡长审批予以拨付退还。
六、奖惩措施
对乡级层面巡查发现村内有违建行为的,村又未上报的,对违建所在地的村委会包片干部及村委会进行2千元处罚,并责令拆除。对年度村内发现两起违建又未上报的。由乡纪委对违建所在村的支部书记起动问责程序并责令拆除。

    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