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城乡居民“两险”社保费预算收入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缴费人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分工协作、平稳有序、征缴高效、服务便民”的方针,扩大缴费宣传,完善征缴渠道,优化缴费服务,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按时完成征缴任务,增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征缴时期
城乡居民基本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征缴。
(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结合征缴工作实际予以适当延长,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1日。
(二)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一)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根据医保发[2022]20号文件要求,2022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篮彩购买app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赣府发[2017]3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有关规定,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资助参保对象分为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和定额资助参保对象。其中: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照定额资助标准确定。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由县财政给予资助参保,差额的30元由个人缴纳补足。
(二)从2022年6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调整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等14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四、征缴进度要求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应缴人数计算(剔除财政代缴、停保、中止参保、重复参保等人群),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25%以上;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45%以上;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70%以上: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95%以上: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99%以上,力争全面完成。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95%以上;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应缴人数计算(剔除财政代缴、停保、中止参保等人群),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95%以上。
五、征缴渠道
(一)推进多种渠道开展征缴。城乡居民“两险”继续采用多元化缴费方式,大力推广微信、手机APP、支付宝、赣服通。银行代征缴费。其中微信缴费渠道包括: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税费服务”-“我要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自己和他人缴费;二是可以通过微信,点击点右下角“我”-“服务”-“生活缴费”-“社保医保”,选择缴费项目,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姓名,为自己和他人缴费;三是可以扫描农信社、农行、工行、邮政储蓄的微信二维码,选择参保地区、参保险种、缴费类型、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选择缴费时间、缴费档次,点击查询后即可为自己和他人缴费。
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还可以采取批扣缴费方式,各地需引导城乡居民将资金足额存入已经与银行签订了扣款协议的银行卡上,税务部门按月发起批扣。
(二)推动“两险”协同征缴。积极推动“两险”征缴工作,统一动员部署,统一宣传辅导,统一缴费服务,统一风险防控,统一考核激励,降低征缴成本,提高征缴效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关乎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是民生保障工程的重要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征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城乡居民的参保率。要把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群缴费服务作为巩固拓展社会保险帮扶成果、助力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政策宣传工作作为提高城乡居民“两险”征缴效率的关键环节,各村要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参保费用征收宣传发动工作,乡劳动保障、乡医保窗口要主动配合、广泛宣传。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宣传城乡居民“两险”的保障作用、缴费标准、缴费流程,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缴费,提高基金征缴面。
(三)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有关部门要按照城乡居民“两险”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规范运作,做好参保城乡居民各类信息资料的收集、登记、管理、核对工作,参保信息要及时准确录入城乡居民社保、医保信息平台。要严格资金收缴程序和纪律,所有城乡居民参保资金必须及时足额缴入税务部门开设的“待报解社会保险费”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对侵占城乡居民参保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督导,确保进度。各村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具体措施、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员,把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集中征期内,村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向乡政府书面报告各村的征收进度。乡纪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对各村筹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居民参保及参保费用征缴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23年港边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数
2.2022年港边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计划数与2022年完成数
港边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