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横峰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横峰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横峰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横峰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预防制止犯罪,组织实施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察,组织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及时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4、认真办理全县的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和公安外事工作。
5、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6、组织指导全县内部保卫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7、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保护工作。
8、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场所管理工作。
9、负责公安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和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行政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全县的警卫工作,检查、监督公安执法活动。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横峰县公安局总编制人数196人,其中:行政编制196人。
2、实有人数329人。其中:在职人数178人(全部为行政人员);退休人员41人;聘用人员7人;特巡警101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横峰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980.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4.07万元,增加6.97%。具体项目如下:
1、行政运行2191.9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3.55%;拘押场所经费5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88%;
3、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收入732.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4.5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980.25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出支2245.9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75.36%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①工资福利支出1395.44万元,比上年增加109.47万元,增加8.51%;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788.91万元,比上年增加60.71万元,增加8.34%;
③对人个和家庭的补助1.60万元;
④采购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60万元;
2、项目支出734.3万元。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出支73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6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980.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95.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14.83万元、津贴补贴484.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5.7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88.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34%,其中办公费118万元、印刷费65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费80万元、租赁费30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40万元、专用材料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111.91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万元;其中退休人员活动0.33万元、生活补助1.27万元。
4、资本性支出6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万元。
5、2、项目支出734.3万元。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出支73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6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88.9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0.71万元,增长8.3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3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5.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1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5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县公安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4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横峰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